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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险模型探析


审计风险模型探析
(徐州卷烟厂 王燕 边姜)

摘要:审计风险贯穿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的始终,这是由其社会地位和工作性质所决定的。由于理论界和实务界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本文从审计工作的实务出发,全面地剖析了审计风险的各种表现形式,把审计风险划分为审计内环境风险和外环境风险,并据此重建了审计风险的模型,针对各种形式的审计风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揭示了其产生的根源。本文提出了追究风险和社会环境风险的全新概念,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应对审计风险的诸多对策,全面地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
关键词:审计风险,模型重建,风险防范
Abstract: Because of accountants’ social status and the nature of their work, audit risks exist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registered accountants’ auditing. The deviation both in theory and in practice sets limitations to the traditional patterns of audit risks. From the practical viewpoint, this article analyzes various forms of audit risks and divides them into two types: inner-environmental and outer-environmental risks. Thus the patterns are reformed. By making in-depth analysis on the forms, this article also explores their origins. This article not only proposes two new concepts: the investigation risk and the social environmental risk, but also offer many strategies to prevent or reduce audit risks from new perspectives.
Key words: Audit risks,Pattern reformed, Defense of risks
近年来,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以及国内的银广夏、蓝田公司,纷纷曝出财务丑闻内幕,为他们提供审计服务的安达信、中天勤、立华等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了严厉的查处和惩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督和证明人,其工作成果受到了社会公众广泛的质疑。这一系列事件的出现,引发了审计职业界对审计工作深刻的反思,也引起了人们对审计风险的空前关注。本文拟从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出发,结合审计工作实务,尝试重建了审计风险的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对审计风险进行了新的探讨。
一. 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局限性
关于审计风险方面的研究,国内外许多学者和研究机构提出了很多不同的观点。W.罗伯特.克涅科认为“审计风险是管理当局做出的至少一个认定是不正确的,而注册会计师得出其所有的认定都是真实的可能性。”J.K.洛贝克则认为“审计风险是在财务报表事实上存在着重大的错报和漏报时,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是公允的表达,并由此提出无保留意见的风险。”他们的理论都没有触及到审计风险的本质。刘力云博士认为“从广义上而言,只要审计主体有遭受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时,就是审计风险。”这种观点事实上忽视了审计职业的职能和功能,正好迎合了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对审计职业界不切实际的期望,但在现实的审计执业过程中可行性不大。
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审计准则说明第(SAS47)号中首先提出的,这是现阶段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审计风险模型。它的基本结构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检查风险。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也采用了上述风险模型,唯一的区别在于SAS47定义审计风险时有“无意地”的表述,而中国的《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风险》则没有区别“有意地”和“无意地”两种行为,这就变相地扩大了审计风险的外延。尽管目前国内审计职业界对审计风险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总的来说都认为审计风险实际上是一个审计质量的问题。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对审计风险是这样定义的:“财务报表存在着重大的错报和漏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但是,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忽视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它未能触及审计风险的本质——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当审计结果被证明是一种错误时,也就意味着潜在的审计风险演变成了现实的审计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主体就会在经济利益、信誉上蒙受损失。本文认为,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存在着以下局限:
(一)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更大程度上是理论界对它的界定,它与实务界对审计风险模型的看法有较多的偏差。审计是一项社会行为,它是由专职的审计人员按照行业规定的执业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进行的再认定,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进行审查后发表审计意见,供社会公众参考和使用。传统的审计理论最大的缺陷就是重理论而轻实务;
(二)参加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尽管经过了严格的筛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职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经验已经完全合格,也不意味着他们的能力就代表着这个行业的最高水准。在会计技术和会计手段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三)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不能恰当地解释如下现象:审计实务界普遍认为审计风险与日俱增,但是审计理论界却普遍认为随着审计技术手段的发展以及审计行业规范的不断健全,审计质量应该不断地提高,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应该大大减小。
(四)传统的审计风险概念和审计风险模型不能合理地解释为什么两个被审计单位(假定一个为上市公司,而另一个为非上市公司),当它们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都相同时,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却与非上市公司不等同,同时它也不能合理地解释为什么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感受不到审计风险的威胁,而甘愿冒着审计风险进行违规操作。
二. 新的审计风险概念及模型的构建及成因剖析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重新建立了审计风险的模型。如图2-1所示,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在原有的审计风险模型中增加了追究风险和环境风险。在这个模型中,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构成了审计的内环境风险,追究风险和环境风险构成了审计的外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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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审计的内环境风险与传统的审计风险含义相同,审计的外环境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受到社会环境影响的风险以及审计意见发表后受到社会公众追究的风险。审计工作是一项社会行为,它的风险不仅来自于审计职业行为本身,而且会受到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人文环境的影响,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就是考虑到了这些因素,从而与审计工作实务的联系更加紧密。
(一)审计的内环境风险
审计的内环境风险,与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含义类似,传统的审计风险理论已经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作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本文再从审计工作的业务流程来分析一下可能存在审计风险的领域。从图2-2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审计风险存在于审计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承揽审计业务是审计风险产生的源头,完成审计业务是危机爆发的着落点。承揽审计业务前必须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系统地了解和调查,然后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有一个法律上的约束。
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各个会计师事务所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只要客户上门并满足付款这个条件,就把谨慎性原则抛于脑后,草率地与委托方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在这种情况之下,审计风险几乎不可避免。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基于审计抽样和取证而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结合审计经验及职业判断得出结论,并据此发表审计意见。但是,审计意见的表达不当、审计报告对时间和空间的表述不清楚以及对关联方事项、或有事项和期后发生的重大事实处理不当都容易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

















(图2-2)
我们再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以及审计方法这三个方面来探析一下审计的内环境风险:
1.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⑴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审计人员从事审计职业时,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丰富的职业经验和准确的职业判断力,进入注册会计师这一行的人员基本上都满足了第一个条件,但是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准确的职业判断力在事实上并非是每个参加执业的注册会计师都具备的。在我国的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中,新手较多,审计执业经验不足,不善于分析判断,审计重点和关键把握不住,职业判断能力较差;⑵审计人员的职业谨慎性。职业谨慎性就是指审计人员对待审计风险的态度,对于风险回避型的审计人员而言,他们抱着十分谨慎的态度在执业过程中关注审计风险,就会减少审计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反之出现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加大;⑶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必须具备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如果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较差,随意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就会发现不了应该发现的问题,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受利益驱动,使得少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低下,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审计风险仅是一种潜在的损失或责任,漠视和放任审计风险的存在;
2.审计客体方面的原因:⑴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内部控制系统本身固有的局限性和执行力度不够,大大增加了错报和舞弊出现的可能性,在此情况下,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水平就比较高,这样必然会加大注册会计师控制检查风险的难度;⑵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身边的人缺乏正直的品格,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或其它企图而弄虚作假,千方百计的美化其经营业绩,这时财务报表的可信度较低,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较大,从而给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带来了较大的困难;⑶关联方交易披露失实。如果关联方交易很难做到平等和独立,那么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因此,在审计存在着大量不实的关联方交易的企业时,注册会计师往往冒着很大的审计风险。
3.审计方法的缺陷。审计抽样方法和分析性复核方法的采用,审计抽样带来了抽样结果和推断总体的误差必然会带来抽样风险,而大量的分析性复核又会产生分析性复核的风险,这些因素使得审计风险的构成更加复杂;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的广泛运用。制度基础审计是以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为基础,确定对会计账目等资料的审查重点,对不同的账目采用不同规模的抽查,以获取审计证据,进而查明财务报表公允性的审计程序模式。风险基础审计,是指以审计风险的分析、评估为基础来规划审计工作,从而确定所审查会计账目的重点和抽样规模,以获取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查明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的审计程序模式。时下所流行的风险导向审计就属于这种类型,在审计实务中,一些聪明的注册会计师积极探求更有效果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积极弥补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期望差距,逐渐产生了风险导向审计这一新颖的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的优势在于通过对被审计单位风险的评估,找出高风险的审计项目,集中力量最大限度地降低检查风险,将重大的差错和舞弊揭示出来,从而使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但是,在审计风险的评估环节往往容易产生审计风险。
(二).审计的外环境风险
1.追究风险
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后,随时面临着被追究的可能。1995年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支出154亿美元,其中11%用于法律诉讼费用,而1995-2000年之间,诉讼费用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安然”事件更是使“五大”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刘姝威,在《上市公司虚假和虚假会计报表识别》一书的写作过程中,发现蓝田公司存在严重的财务问题,于是她在《金融内参》中作了披露,从而引发了轰动全国的“蓝田事件”。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追究风险其实包含两个方面的风险,即法律诉讼风险和社会公众的再监督风险。法律诉讼风险,是指审计报告使用者发现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于是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手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可能性。防范法律诉讼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并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积极地应诉。如果在法律诉讼中败诉,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灾难性的赔偿。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就有可能要求审计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一定是在出现损失或不利之后。
审计主体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可能是法院做出的司法判决,也可能是注册会计师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做出的仲裁,这些都会使审计主体面临着败诉的风险。究其根源,是因为:⑴审计活动所处的法律环境所造成的。国外的审计案例表明:即使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审计,但股东和其他使用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会计报表产生了误解,即使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他们都有权提起诉讼。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法律制度的健全,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也层出不穷,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地位使得他们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⑵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同步配套出台,就会造成审计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无法处理。何况一些法律法规政出多门,相互矛盾,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这也容易导致审计风险。
社会公众再监督风险又称发现风险,它是指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后被审计报告使用者发现的可能性。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才可以对外报送。经审计后的报表不但会受公司以后的运行情况来证实,还会受到各个研究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检查和监督。每年都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爆出注册会计师参与舞弊和造假的案件,尽管监管部门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和取消执业资格的处罚,可这类情况还是大有蔓延的趋势。之所以会产生发现风险,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⑴现代经济生活对审计结论的依赖程度。社会公众越依赖审计结论,对其敏感度就越高,审计风险相应的也就越大;⑵自审计活动产生以来,审计人员的能力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之间存在着一个“期望差”,审计能力的相对有限,使审计所能完成任务的能力也难以达到社会公众的全部期望,从而使审计职业界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内容和要求不一致,由此而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2.审计的环境风险
①行业监督不力风险
注册会计师审计最大的特色在于“独立”,独立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灵魂,也是它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的体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公开是必须的义务,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可以增强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因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是企业融资的一个必备环节。
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被审计单位是会计事务所的衣食父母。企业为了获得投资、保持形象和应付检查的需要,客观上有作弊的动机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参与作弊。此时注册会计师如果坚持其社会职能则必然会影响其经济上的收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注册会计师很可能为了经济利益而迁就于企业,进而牺牲社会职能,同时产生审计风险。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虽然也不断地履行其职责,但是,这种监管的结果却不能令社会公众满意。我们来看图2-3

(图2-3)
该图表明:审计事故发生的概率P是行业监管力度系数β的减函数,a点表明如果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行业监管,审计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不可能为1,同时,又因为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即使行业监管力度最大,即达到b点时,审计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不可能为0,因此曲线与坐标轴之间没有交点。当行业的监管力度较小,处于β1点的位置时,其对应的审计事故发生概率较大,处于p1点的位置,当行业监管的力度较大,达到β2点时,其对应的审计事故概率较小,处于p2点的位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行业监管对降低审计事故发生的概率,防范审计风险有很大的作用,但不可能彻底杜绝审计事故的发生。
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面广人多,财政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各省的注册会计师协会虽然也负有业内监督的义务,但是人员的限制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使得检查的力度偏弱。此外,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处罚的力度也相对较轻。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实行有限责任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会计师事务所遭受处罚的成本,这两个制度性的因素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较大的作弊空间。
②资本市场效率风险
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市场能够比较准确地衡量公司的价值,而且能对公司的管理决策层形成强大的产权约束。在我国市场机制整体不健全的大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的效率也偏低:一是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二级市场投机现象严重,尚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和公司的价值;二是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特殊资本结构而导致的畸形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了所有者约束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管理层不会认真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和长期价值,也就不会考虑会计作假所带来的声誉风险,因此,基于上市、配股圈钱、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配合“庄家”炒作股票等目的的违规操作行为层出不穷。尽管理论上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注册会计师的聘任,但是在现实的公司治理结构下,经营者实际上集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经营者既是被审计人又是审计委托人。在如此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招揽审计业务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好屈从于公司的经营者,背离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这就相应地增大了审计风险。
③政府的行政干预风险
在额度限制和上市公司审批的制度下,地方政府往往充当企业的雇佣说客,积极地争取地方企业上市,希望从证券市场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地方企业的发展,从而保证地方的财政预算。在这个过程中,正当的审批手续往往是一种形式,领导打招呼、发文件、定任务,甚至还有暗箱操作的行为,在这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上市公司虚假包装,财务数据不实。行政干预的风险在这里就演化成了潜在的审计风险,而一旦东窗事发,参与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成了众矢之的,需要承担全部的审计风险。
④文化惯性风险
现阶段比较流行“企业文化”的提法,在现实中,文化的影响确实是巨大的。我国是一个儒家文化统治了两千多年的国家,法制思想和法律意识不强,在社会关系中就体现为重情轻理、重人轻事。在这样的社会文化氛围下,审计行为不可能彻底地贯彻独立审计准则所提出的种种要求。在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诸多错报和漏报面前,注册会计师更多时候充当的是一个修正者而不是监督者。在各方的压力和“衣食父母”软硬兼施的手段面前,注册会计师由一个超然于各利益相关方的监督人、鉴证人变成了为被审计单位的“合伙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风险几乎无可避免。
⑤行业恶性竞争风险
我国加入WTO后,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进入国内审计市场,国外事务所由于其规模、资本和人才方面的巨大优势,使得他们进入伊始就迅速占领了审计业务的高端市场。
利益驱动指针






(图2-4)
国内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只能竞争低端市场,尤其是在不具备证券资格审计的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一方面表现为事务所之间相互杀价,财务审计的收费水平远远低于国家相关机构规定的标准;另一方面表现为事务所为了争取客户而无原则地迁就客户,导致有目的的扩大审计风险。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各事务所之间争夺客户的过程其实就是事务所之间非对称信息博弈的过程。如果把仅有的市场份额看作一个蛋糕,如图2-4所示,很明显,就短期而言,无论正规经营的事务所采用什么样的经营策略,他们都将处于不利的位置,因为被审计单位有权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于现实经济利益的考虑,原本正规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动摇、甚至改变先前的经营方式。从整个审计职业界来看,审计风险由于行业间的恶性竞争而无限扩大化了。
同时,注册会计师也不可能无节制的降低审计收费,因为这受到审计成本的约束。我们来看一下注册会计师的或事务所的成本收益曲线。如图2-5所示,由于审计收费的降低,注册会计师必然会相应地压缩审计的成本,这样才能维持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审计总成本TC= 固定成本(a) + 可变成本 = 固定成本(a) +γ×审计风险 (γ>0)
R&TC
TC1
R' TC2
M1
M2 R
a

0 AR
AR1 AR2
(图2-5)
在审计总成本的构成中,固定成本(a)总是保持不变的,审计总成本必然是随着变动成本的下降而下降,为了便于分析审计风险AR的变动情况,我们假定审计风险为未知量,当审计总成本降低时,γ呈下降的趋势,而γ的下降使得总成本曲线由TC1变动到了TC2, TC1与R的交点 M1对应的 AR1表示在正常的审计收费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审计风险,TC2 与 R的交点M2对应的AR2表示由于审计收费的降低,审计风险相应的变到了新的风险水平之上。当审计风险达到注册会计师可容忍的风险水平时,所对应的审计收费就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的下限,这就是注册会计师不可能无限制的降低审计收费的原因。
三.防范和应对审计风险的举措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我们研究审计风险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和防御审计风险。我们从国家、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角度作一番分析。
(一)国家应该着力于培育健康规范的审计职业环境
1.努力改善审计执业环境,完善和加强现有的注册会计师组织管理体系,通过法律手段来彻底解决会计师事务所依附于行政机构的不合理现状,建立规范的职业竞争机制,使审计人员真正的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正本清源;
2.强化审计风险意识,努力改善审计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借助新闻媒体或通过咨询服务,促进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帮助企业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以便从源头上降低审计风险;
3.健全审计的法律和法规,改善审计的法律环境,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审计理论的研究,制定详细的解释性规则,以减少注册会计师因为适用的法律不当而引起的各种审计风险,与此同时,也要让社会公众了解什么是注册会计师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什么不是注册会计师应该负担的责任,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合理确定审计风险的时效性。尽管注册会计师缺乏风险意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行的法律、法规未对审计风险的时效加以限定,使得审计风险长期存在,进而加重了审计风险,超出了注册会计师的承受能力,这种所谓的“深口袋”理论是不合理的。为使注册会计师不无休止的背上审计风险的包袱,必须在有关法律中合理地规定审计风险的时效问题。
(二)事务所要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对待审计风险
1.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招收合格的审计人员,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培训和监督指导,提高审计助理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搞好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及时地学习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法规制度,以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将风险管理能力列入职工晋升的考察评价项目,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专业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一方面,审计人员要理解掌握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并在执业时严格遵守,如编制良好的工作底稿、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严格的三级复核等。另一方面,审计职业界要视社会公众之需要适时地修订相关准则,健全和完善审计的准则体系。
3.加强审计风险的研究,正确采用现代的审计方法。现代审计方法与审计风险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以及审计抽样技术,都含有审计风险的计量与评估的内容。目前我国审计职业界对现代审计方法的应用还不够普及和规范,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该加强对审计风险基础理论的研究,扩大现代审计技术的应用面。
4.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事关一个事务所生死存亡的重要方面,任何会计师事务所都不能掉以轻心,如果质量控制不到位,就会出现因为个人或部门的质量失控而遭受灭顶之灾.所以,务必使每一位审计人员、每一个部门、每一项业务的处理均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以减少或消除审计风险的隐患。
5.全面引进外部质量监督机制。为了切实有效的控制审计风险,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行业的统一监管职能,选派思想作风硬、专业水平高的人开展监管工作,从实际出发,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违纪违规的注册会计师要从严处罚,及时在行业内公布处理结果,并设立专门的委员会,以监督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的情况。
(三)执业会计师要以端正的职业态度对待审计风险
1.要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国内外许多审计诉讼案件表明,审计人员之所以没有能识别重大的错报和漏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业务,而仅仅局限于审查会计资料,这样很难发现隐藏在会计报表背后的错弊。所以,为了降低审计风险,要把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为审计最基础的工作,在此基础之上才能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界定重要性和分析审计风险。如果通过了解,发现审计风险太大,并预计无法通过实施测试程序以使审计风险将至可以接受的水平,应该拒绝接受委托。
2.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引入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程序。审计人员应该对被审计单位作认真深入的了解,弄清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真实委托目的,一旦发现委托单位管理当局缺乏正直的品格,所委托的审计业务存在很大的风险时,就应该坚决的拒绝接受委托。
3.对陷入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其注意。大多数涉及审计人员的诉讼案件,都集中在宣告破产或还债困难的审计客户中,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总想为他们的损失寻找替罪羊,尽可能的挽回损失。因此,一旦被审计单位陷入财务困境,最好考虑拒绝业务的受理,如果无法拒绝,就应该执行较为详细的审计,出具谨慎的审计报告,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
4.采取投保责任险的保护措施。投保责任险尽管不能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但是能有效的降低遇到诉讼赔偿时的损失。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此类业务尚不多见,为此,应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面与有关保险公司探讨增加此险种的可能性,及早地对该险种推广实施,从而为注册会计师规避审计风险提供方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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