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省直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大中型企业集团: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帮助广大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高校教师和财会类专业在校学生(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全面理解《规范》内容,准确把握《规范》要求,使《规范》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受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委托,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加征文的对象为全省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高校教师和财会类专业在校学生。
二、征文主题
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会计理论;
2.贯彻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路径、方法和手段;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内涵与外延的理论分析;
4.新时代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5.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会计职能转型升级的关系;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
7.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财会监督、国家治理的关系;
8.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其他主题。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投稿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
2.征文题目自定,内容应属原创。省会计学会将利用相关技术对所有应征论文进行查重分析,抄袭论文均视为无效征文。
3.征文必须是word文档,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2500—4000字左右,文后须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Email、所属行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
4.各市会计学会至少报送3篇征文。
5.征文投稿邮箱为:cztkjc001@163.com。
四、征文评审
省会计学会秘书处9月份组织专家对各应征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
五、奖励措施
(一)所有获奖征文作者,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
(二)所有获奖征文作者,由河北省会计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参加省会计学会组织的成果交流研讨活动。
(三)省会计学会将部分获奖论文推荐给《财务与会计》《中国会计报》《河北财政》等报刊杂志公开发表。
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河北省会计学会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