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3〕37号)要求,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符合2023年度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三公示”要求的推荐人选,逐一进行网上申报材料原件审核,经审核后无误。现将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XXX等X名同志推荐意见说明如下:
1.XXX,现任XX单位XXX职务,正常晋升人员。该同志①为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晋财会〔2023〕37号)文件相关要求;②符合37号文件中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经历(能力)的条件;③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 条;④学术理论水平条件中符合第 条。(若大专毕业的,还需要单位补充说明申报人符合37号文件中大专申报条件;若破格申报的要逐条说明情况。)。
2.......
3.......
XXX等X名同志未受到任何处分(若受过处分,请说明处分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及是否在处分期),公示期间未收到对XXX等X名同志的任何反映,现推荐XXX等X名同志参加2023年度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