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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作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单位医社保缴交和参评单位需不一致

 、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但拥有独立营业执照),能否以分支机构为单位出具高级会计师评审中需要单位出具的材料;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归属地在福州,社保公积金缴交地在厦门,是否需要归集到同一个城市,才能参与高级会计师评审。
回复内容:
您好,申报单位不能以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医社保缴交和参评单位需一致。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请拨打0592-285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