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了做好2024年全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网上申报参加2024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且初审通过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答辩时间:8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8:00)。
(二)答辩抽签时间:8月17日上午8:30,由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进行抽签,通过抽签决定答辩人员的答辩分组和答辩顺序。答辩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按通知的时间自行前往答辩现场,不能按时到会抽签,视
同放弃答辩,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
三、答辩地点
宁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27号)。
四、答辩程序
(一)本人介绍和专家提问。
1.本人介绍:答辩人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简介等。
2.专家提问:专家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所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答辩论文、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等对答辩人进行自由提问。
答辩时长:副高10-15分钟。
(二)专家评委根据答辩人答辩的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五、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在候答时可查阅自备的资料,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
2.答辩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论文资料进入答辩现场。
3.答辩时应针对评委提问,简捷、清楚回答问题,态度认真,不得与评委谈论与答辩无关的话题。
4.答辩结束后,安静撤离答辩现场,不得在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议论,违规者取消答辩成绩。
六、联系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0951-5069437
附件:答辩人员名单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4年8月9日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付希玲 43 米海薇 85 郭富平
2 马珺 44 侯丽娜 86 冯玉静
3 赵一佳 45 马海燕 87 井占宏
4 李静晶 46 王睿 88 袁雪梅
5 陈超 47 韩永丽 89 杨晓菊
6 李旸 48 武晶晶 90 张银刚
7 白安妮 49 罗世兴 91 刘丽敏
8 马金保 50 陈王思明 92 杨静
9 黄蕊 51 张园 93 郭瀚文
10 温欣 52 韩琳 94 郝凌忠
11 王瑞 53 白永真 95 李睿
12 张菀娟 54 牛思田 96 张月红
13 唐新茹 55 范红霞 97 郝婧
14 刘喜艳 56 白云 98 解娜
15 贾豫 57 孙海燕 99 田丽
16 王婷婷 58 李靖 100 张燕
17 张婷 59 吴晓敏 101 毛生安
18 路爱军 60 李晶晶 102 张茹
19 邢怡舒 61 马泉 103 孙丽
20 牛轶欣 62 牛妍 104 纪丽香
21 陈德芬 63 李荣 105 董娜
22 谢亚斌 64 万学清 106 索红婷
23 王丽华 65 邓宇芳 107 金晓昉
24 邓林学 66 寇冬菊 108 马小荣
25 石莹 67 丁馨 109 王海楠
26 袁宁会 68 杨燕霞 110 方建树
27 孙小雯 69 杨佳慧 111 陈滢
28 周荣 70 程利 112 代燕茹
29 闫馨 71 李玮 113 姜卫卫
30 刘汀 72 张静 114 赵盼
31 陈彩凤 73 董晓霞 115 蔡明蕊
32 魏婷 74 赵名莹 116 路青
33 晁雪琴 75 马俊祥 117 尹媛
34 秦啸喻 76 王建荣 118 包显文
35 赵瑞英 77 杨莉 119 王婷婷
36 俞杰 78 马银春 120 王莉
37 徐燕 79 高映财 121 吴佳丽
38 吴春艳 80 冯军 122 官淑敏
39 张鹏娟 81 杨霞 123 谷亚美
40 裴丽娜 82 商青 124 王洁茹
41 王艳红 83 崔裕辉 125 张志星
42 宋珊珊 84 金海娟 126 张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