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分析研究水平和能力。申报人员应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一定的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财务、会计专业论文2篇以上。在省级以上会计学会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或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的会计案例被收录进入省级以上案例库,可以替代(只可替代1次)在期刊发表的1篇论文。
2.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译者)公开出版财务会计类专着、编着、教材、译着,或参与并撰写5万字以上,视同具备上述分析研究水平和能力。
3.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