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合格乡村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为期三年的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活动即将结束,12月8日—13日,我厅组织赴邳州、洪泽、东台、江都、丹阳、兴化、沭阳7个县市,对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村账乡镇代理制,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80%创建工作目标。
自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工作以来,各地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细化工作标准,层层抓部署,层层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各地制定和完善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债权债务监管、会计档案管理、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会计电算化管理、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统一制作,张贴上墙,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村账乡镇代理机制更加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经部门普遍签订了统一规范的代理协议,代理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乡镇代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进一步改善工作手段,提高财务核算和财务公开质量。目前,全省90%以上的乡(镇)村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理。三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更加规范。按照财务公开“五规范”的要求,各地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意见箱、记录簿以及举报电话,规范账务处理程序,普遍建立“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模式。目前,全省99%的村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理财人员约11万人,村均6人。四是村级组织债务台账更加健全。在试点的基础上,制订了村级债务监测和预警机制、村级举债村民议事制度、村级债务目标管理制度和村级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债务台账,锁定债务。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更加扎实。认真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重点抓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全省审计面达到83%。
从抽查情况看,个别地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村级组织债务仍有增加,村级财务存在收入不入账和白条入账的现象,财务公开不规范等。下一步,要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宣传创建工作经验,在面上推广。对全省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村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对尚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乡村,对照标准,加强指导、监督和扶持,使其尽快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