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资委、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引导企业深入开展管理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三十一届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
为做好第三十一届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着重体现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方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最新经营管理实践,突出以下重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发展新质生产力、践行新型举国体制与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工程化创新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与“专精特新”发展、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数据治理开发与人工智能赋能企业管理、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与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国企核心功能与价值创造、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长期激励与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开拓与品牌培育、财务管控与合规管理、落实“双碳”目标与绿色低碳转型、ESG管理与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省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践满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且取得实效。
三、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见附件2、3)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主报告及加盖公章后的推荐报告书纸质版原件一份,并以U盘形式报送主报告及推荐报告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推荐报告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联系信息,以便及时通知审定结果。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申报文件要求的在合规性审查中将直接淘汰。
四、本届成果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推荐工作。要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原则上为本单位上一年或当年审定的一等及以上等级成果,特别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管理创新经验。成果申报、推荐和审定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五、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三个级别。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陕西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证书。入围成果的主报告将由审委会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研究。
六、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发布、推广等日常业务工作,由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陕西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创新工作部承担审委会办公室相关职责,具体事宜请直接联系陕西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创新工作部。
联系人: 李珍、李敏
电话:(029)87397800 87397855
传真:(029)87397855
电子邮箱:chengguosx@163.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许士庙街4号节能大厦九层
邮编:710003
附 件: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十一届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电子版.pdf
附件一 第三十一届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docx
附件二 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三 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doc
陕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