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2025〕3号
各设区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2025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为贯彻实施新会计法,扎实开展我省会计科研工作,培养高水平创新型会计人才,提升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全省财会监督和会计管理重点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经省财政厅同意,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组织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聚焦当前财会中心工作和财会改革热点问题,以应用研究为重点,提炼总结具有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思路、观点、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有价值、能落地的研究成果,助力提高全省财会监督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会计智慧。
主要选题方向:
1.贯彻新会计法,打击财务造假路径研究;
2.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路径方法研究;
3.人工智能技术在财会领域、审计、评估行业的应用研究;
4.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研究;
5.数据资源的核算与管理研究;
6.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7.规范乡镇财政内控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助力乡村振兴研究;
8.企业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研究;
9.发挥党建优势 防范执业风险 提升审计质量研究;
10.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11.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专精特新”业务发展路径研究;
12.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差异比较研究;
13.高新技术企业骗补行为制度诱因与治理路径研究。
以上课题选题方向为申报单位提供参考,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具体化,提升课题成果应用价值。
二、课题组织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成果评审和结题公布等工作。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单位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三、课题申报
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成果字数原则上控制在8000—20000字。申报会计科研课题须在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3份。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能力,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与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一般为1名,课题组成员一般为2-7名,每1名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申报1项课题,每1名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原则上参与1项课题的研究。
四、立项评审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包括对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学科相关性、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同一研究方向多个申报课题,择优选取一般不超过10个课题予以批准立项。
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务必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并上报。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电 话:0571-8505602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skjxh2019@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卓逸潇
电 话:0571-85179573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icpayfb@163.com
3.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黄东香
电 话:0571-87381563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cfo@126.com
附件: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2025年度)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