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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5年高会评审系统中提供材料清单目录及要求

 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及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 栏目中填入12位数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应至2025 年12月31日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 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学历的,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 关佐证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 得的,还应上传转系列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上传单位出具的申报时从事财会 工作证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 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 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且符合申报条件的,

 


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应上传取得现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人员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当年 开始视同受聘相应层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只需上传现专业技 术资格证书;
(4)注册会计师应上传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4.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申报人员应完成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连 续3年会计继续教育,且每个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累计不 少于90学分(或学时,下同)。从今年开始,江西省职称申报 评审系统将自动获取申报人员在江西省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 平台上的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数据。
省财政厅已将截至2025年5月30日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 (https://acc.jxf.gov.cn/) 完成上述年度90学 分继续教育的人员数据导入“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 教 育 信 息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
(https://hr.jxhrss.gov.cn/jxjyg1)。 此类人员继续教育完 成情况由评审系统自动关联取数,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此外,评审系统没有自动关联取数的,请申报人员于2025

 


年6月20日前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 综合服务平台”折算学时菜单中完成本人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和 公需课程学分折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选择专业课程一会计 人员专业课程一每年最多60学时,上传本人在全国会计人员统 一服务管理平台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完成上述年 度继续教育的记录截图(30学分公需课程折算操作同上)。在系 统审核通过后,职称评审系统将自动关联取数。
5.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 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 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6个月, 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 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 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证明材料上须加盖两者公章)。
6.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先选择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经历内 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应填写和上传的工作经历及佐 证材料按照《江西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 财会〔2021〕27号)要求执行,与职责相关的任命文件、纪要 类材料需完整上传。

 


7.理论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 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 2 ) 论 文 须 在 中 国 知 网(www.cnki.net)、 万方数据 (www.wanfangdata.com.cn) 或维普网(www.cqvip.com) 上进 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评审系统“检验验 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 不作为评审依据(验证有效期应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3)国际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 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4)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 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 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5)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 文件、咨询报告、分析报告等会计专业类工作实践成果,须经 有关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8.理论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 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上传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 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 料的封面,完成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 页。其中完成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 公 章 。
9.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10.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申报 条件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申报人员在上传工作业绩和理论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申 报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