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省直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含部属高校)、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切实加强我省青年人才(财会类)队伍建设,现就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财会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等单位财会领域有较大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一项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会计(含教学研究)工作经历,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专业条件
1.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企业申报人须专业能力突出,深度参与境内外上市筹资和跨国并购投资决策,在推动企业业财融合、会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事业单位申报人应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建立实施等重大会计改革中勇于探索创新、成果突出。
2.在省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有主持企业IPO辅导及申报综合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等大型项目工作经验,在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财会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构建财会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财会教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
三、其他事项
(一)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申报对象倾斜。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破格推荐的,应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事项和必要性等。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三)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各市州财政局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四)市州申报由财政局作为推荐单位,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报送。
五、受理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个人申报按照属地管理、人事关系和行业归口原则开展。省直事业单位(含省管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直会计师事务所、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含部属高校)按照行业归口原则,由主管单位汇总审核本级及下属单位申报材料后,按照申报类别向相关实施单位推荐申报。市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单位向市州财政局推荐申报。市州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市州委组织部复审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三)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方芳 0731-85165576、85165160
邮箱:hnkjc2025@163.com
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219室
附件: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