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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期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加强我省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的注册会计师方向高端会计人才,提高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和省注协联合启动吉林省第十三期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班)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二、选拔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三)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5年及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到50周岁。

(五)因会计审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

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吉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书、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能力证明、国际组织和境外工作经历、参与重大项目、发表文章著作、获得奖励及表彰证明、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等。其中,发表的文章著作,请提供当期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的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注协。申报时间:从2025年7月21日开始到2025年8月6日结束。

(二)审核

省财政厅和省注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省财政厅和省注协将组织申请者进行集中笔试。考试范围为 宏观经济热点、会计审计准则、内部控制、资本市场、管理咨询实务及职业道德等。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自我认知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等。

(五)确定培养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培养人选名单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和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告培养人选名单。

四、培养管理

(一)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以培养注册会计师方向高端会计人才为主要目标,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二)培养时间

培养周期为4年,分为集中培训3年和跟踪管理1年。原则上每年集中培训1次,当年培训结束后,视同完成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三)日常管理

培养期间按年度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实施淘汰机制。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颁发《吉林省高端会计人才毕业证书》,并享受吉林省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

(四)培养费用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培训费用由省注协承担。学员参加集中培训及省财政厅和省注协组织的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其他要求

请申请人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将经单位同意后的《吉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省注协指定邮箱,文件名为XXX高端人才申请材料。

省注协联系人:郭浩  0431-81932047

              杨鸣  0431-80549673

电子邮箱:wang0328852@qq.com

附件:吉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