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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每人每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96总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2学时,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tjjxjy.chinahrt.com)完成;专业培训科目根据条例要求完成学习,已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的专业科目,每3学分折算为1学时,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的年度。申报人需填报近五年学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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