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评审,论文发表需特别注意以下7个要点:
0
1
论文发表数量
一般要求发表2~4篇论文,具体数量依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
0
2
发表期刊要求
论文应发表在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期刊上。
03
论文收录要求
论文发表后需被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通常见刊后需2~3个月才能被检索,届时方可作为评审材料提交。
0
4
发表时间要求
一般情况下,中级会计职称通过后发表的论文均有效,但部分地区要求论文需在申报前一年度内发表完成。
05
论文内容要求
论文必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内容应属于财会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性文章。一般性工作报道、介绍类文章不计入评审范围。清样稿、录用通知均无效,且“增刊”“特刊”“专刊”“电子期刊”等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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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论文字数要求
论文字数通常要求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仅统计正文部分)。
06
论文格式要求
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须加注出处,并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作者、文章名称、页码及日期。
引用表格须在表格下方标注原作者、原文名称、页码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