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解决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难题,持续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水平,我们对照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工作方案》《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功能建设技术指引及对接要求》等工作方案,结合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情况,并充分吸收第一批试点省份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财政部总体工作部署,依托我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安徽公共平台”)及安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通过将安徽公共平台连接到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财政部公共平台”),与所有省份公共平台连接,实现全国范围内财政电子票据数据共享和交互。社会公众通过注册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以下简称“数字账户”),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归集、状态查询、真伪鉴别、报销锁定、报销反馈等跨省报销应用。报销完成后,报销单位可以通过安徽公共平台标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状态,包括财政电子票据报销时间、报销金额等信息,有效避免重复报销。财政部门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数据应用,减轻报销单位获取票据和查验真伪的负担,解决票据跨省报销应用难题,提升我省政务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接入方式
跨省报销接入主要采取数字账户和接口查验两种报销方式。数字账户是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归集、授信流转和状态同步等功能的全国通用账户,包括个人数字账户和单位数字账户,个人数字账户适用于个人获取、授权流转电子票据,单位数字账户主要适用于小批量报销单位获取电子票据。接口查验是报销单位通过网络接口与安徽公共平台连接,发起查验申请,主要适用于业务较多的报销单位。
(二)建设数字账户体系
省财政厅依托安徽公共平台建设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个人数字账户入口设在皖事通APP,社会公众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皖事通APP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后一键激活数字账户,按需开通跨省报销业务。激活后的数字账户可查看本人名下的财政电子票据、实时同步票据状态,以及进行票据线上授信流转。单位数字账户入口设在安徽公共平台,报销单位可登录安徽公共平台,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本单位数字账户。单位数字账户可查看本单位名下的财政电子票据以及作为报销单位接收的报销人授信流转用于报销的财政电子票据、实时同步票据状态、进行票据线上授信流转,以及实现票据报销锁定和报销信息反馈。
(三)完善跨省报销功能
1.票据归集。通过数字账户,自动归集本人(本单位)在我省的财政电子票据;可以通过列表查询的方式,查询归集在其他省份的财政电子票据;也可以通过手动输入或扫码方式,归集本人(本单位)线下方式获取的财政电子票据。
2.状态查询。在安徽公共平台输入财政电子票据要素信息(票据代码、票据号码、校验码、交款人),或者通过安徽财政微信公众号扫码实时查询财政电子票据状态,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报销、换开、冲红等状态信息。
3.真伪鉴别。报销单位通过与安徽公共平台对接,上传财政电子票据版式文件,可以实时跨省鉴别财政电子票据真伪。
4.报销锁定。报销单位通过单位数字账户或者系统对接方式,向安徽公共平台发起财政电子票据报销锁定请求,由开票省份将报销中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锁定,报销单位拒绝报销或完成报销后进行自动解锁。锁定中的财政电子票据不能进行冲红、换开等操作,其他单位也不能同时进行报销申请。
5.报销反馈。报销单位通过单位数字账户或者系统对接方式,将财政电子票据报销结果、报销时间、报销金额、业务流水号、记账凭证号等报销信息通过安徽公共平台反馈到财政部公共服务平台,由开票省份记录报销信息,以防止重复报销、违规多头报销等问题。
(四)规范报销业务流程
1.报销业务发起。报销人可以通过数字账户将财政电子票据授权给审核通过的报销单位,报销单位数字账户同步报销人授权的财政电子票据后,根据票据状态信息在本单位报销系统进行报销操作,无需另行核验票据真伪。报销人也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报销单位发起报销申请,提交需要跨省报销的财政电子票据等原始凭证。
2.跨省财政电子票据核验申请。报销单位与安徽公共平台对接联通,建立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通道,并通过信息共享通道,向安徽公共平台发起财政电子票据核验申请。
3.财政电子票据核验。安徽公共平台收到报销单位跨省财政电子票据核验申请后,向财政部公共平台发起跨省核验请求,财政部公共平台对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签名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提取票据关键要素信息发送至开票省份,由开票省份进行关键信息比对鉴别;核验未通过的,直接将核验失败信息反馈安徽公共平台。
4.财政电子票据核验反馈。开票省份对财政部公共平台发送的票据关键要素信息进行鉴别比对,将鉴别结果反馈至财政部公共平台,再由财政部公共平台反馈到安徽公共平台,由安徽公共平台进一步将信息反馈到报销单位。
5.财政电子票据报销锁定。报销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报销,通过与安徽公共平台对接,锁定报销中财政电子票据。安徽公共平台收到报销锁定请求后,向财政部公共平台发起报销锁定请求,财政部公共平台将报销锁定请求发送至开票省,由开票省锁定报销中的财政电子票据,直至完成报销业务或超过规定的锁定期限。
6.报销信息反馈。报销单位完成报销工作以后,通过单位数字账户或系统对接方式,将报销结果、报销时间、报销金额、业务流水号、记账凭证号等报销信息反馈至安徽公共平台,再由安徽公共平台反馈信息至财政部公共平台,并通过财政部公共平台再反馈至开票省,由开票省记录财政电子票据报销信息,避免重复报销。
(五)建设跨省报销场景
1.商业保险理赔场景。报销人通过商业保险在线理赔应用,经个人授权后调用个人数字账户,获取并展示报销人的电子票据列表,由报销人勾选需报销的电子票据后,经财政部公共平台安全认证后提交授权至指定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数字账户开展跨省报销,完成商业保险在线理赔。
2.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场景。未能持卡结算医疗费用的报销人,通过安徽医保应用程序与安徽公共平台接口交互,获取并展示报销人的电子票据列表,由报销人勾选需报销的电子票据后,经财政部公共平台安全认证后提交授权至指定医保部门,医保部门通过数字账户开展跨省报销。
3.工伤医疗(康复)零星报销场景。未能持卡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的报销人,通过安徽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与安徽公共平台接口交互,获取并展示报销人的电子票据列表,由报销人勾选需报销的电子票据后,经财政部公共平台安全认证后提交授权至指定人社部门,人社部门通过数字账户开展跨省报销。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5年7月初-2025年8月底)
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安徽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全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调研工作,梳理跨省报销业务流程与信息系统现状,组织启动跨省报销工作,制定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两家开票单位开展试点建设。商业保险报销单位按照财政部总部对接原则,选择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建设。医保报销在黄山市先行试点。工伤保险报销由省财政厅与省人社厅总对接,各市自动接入。
(二)系统建设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0月中旬)
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规范文件要求,完成跨省报销应用模块和数字账户体系开发建设工作。各市、县(区)财政及卫健部门推动开票单位按照财政部的规范要求进一步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填列,满足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在全面开展跨省报销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县(区)人社局、医保局推动报销单位按照财政部统一规范完成本单位相关信息化平台改造,实现与安徽公共平台业务数据流转交互。
(三)部署联调及上线阶段(2025年10月下旬-2025年11月上旬)
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开展省部联调,完成互通互享。在试点单位模拟真实业务场景,与其他省开展业务流程验证,分别就数字账户报销方式和接口查验报销方式进行全链条全流程试运行,实现跨省报销服务。
(四)宣传推广阶段(2025年11月中旬-2025年12月)
总结前期跨省报销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跨省报销业务,谋划拓展新的跨省报销场景,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开展跨省报销工作,提高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应用水平。
(五)持续优化阶段(2026年)
结合全国跨省报销工作接入省份的拓展情况,持续迭代升级我省公共平台和跨省报销服务,争取实现与全国所有省份公共平台的互通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措施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安徽金融监管局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全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我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
省财政厅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动态与工作要求,每半月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其他试点省份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共同研究解决发现的堵点、难点。各相关部门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同推进跨省报销工作。
(三)推进工作落实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我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方案,升级安徽公共平台,做好与财政部公共平台对接的联调测试。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按时完成开票测试,协调各医疗机构按照跨省报销数据标准化要求,规范业务编码等信息填写,持续改进开票流程,积极开展跨省报销业务对接。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安徽金融监管局分别负责协调工伤保险经办单位、医保经办单位、商业保险公司等报销主体参与跨省报销工作,积极接入跨省报销平台开展实际报销业务。各市县(区)财政局牵头,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区特点,积极创新开展跨省报销的各类场景应用。
(四)做好试点宣传
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安徽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区)财政局协同发力,及时总结跨省报销工作经验,提炼成果,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跨省报销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自觉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提升财政电子票据应用范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