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5年度贵州省会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
上传清单及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须确认的信息
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逐项填写、勾选。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以下清单名目统一扫描为独立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书名称或材料名称+序号,如xxx学历证1,xxx年度考核表1,xxx学术成果1),所有材料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每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上传附件总容量为高级职称150MB、中级职称80MB、初级职称30MB。如上传材料不能体现本人完整业绩的,可上传重要节选。评委会认为确有必要要求申报人提供原件的,申报人应配合。系统严禁填写上传涉密文件。
参考:按黑白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50KB;按彩色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400KB。建议各申报人上传材料页数不宜过多,尽量上传关键信息,方便专家查阅。
材料签章要求:证明材料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及盖章,如果申报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可能存在委派(派遣)、借调等情况的,需出具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的关联证明(派遣、劳务输出、借调等文件);申报单位与上级单位、主管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产权纽带关系或组织机构图。
上传资料具体清单及须阅知的信息如下:
(一)个人基础信息板块
1.职称证书板块:上传彩色扫描的职称纸质证书,或已取得电子职称证书的,直接引用系统已有的电子职称证书。
2.职业资格板块:上传彩色扫描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申报信息(重要信息)板块:请认真阅读了解,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相关信息(包括材料接收、缴费截止时间、咨询电话等关键信息)会集中在此板块展示。
4.聘任信息板块:请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提供的聘任资料(彩色扫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聘任证或聘任文件,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聘用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年度考核情况(可黑白扫描)
提供任现职以来,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有效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情况,不少于五年,用人单位盖章后上传。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单位年度考核表(2025年度考核表可不提供);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无年度考核表的,可提供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三)教育经历板块(彩色扫描上传)
按类型选择本人的学历学位类型,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请确保必填项信息准确,以免后期学历验证出现不一致情况。
(四)任职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2023年—2025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达到国家合格的,须上传全国成绩合格单。2025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分数55分—59分的,须上传省级合格单或成绩截图。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人员,需上传高级会计师证书。
(五)工作经历板块
请填写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逐段填写。佐证材料请提供该工作期间的任命、调动文件或聘用劳动合同等。
(六)社保缴纳板块
该板块不需要填写信息,由系统自动获取。如申报人认为系统提取的信息不够准确,可自行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七)业绩成果(可黑白扫描)
根据评审条件的要求在对应板块填写。
1.提供业绩为奖项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证书页(单独扫描上传);
(2)获奖文件(单独扫描上传);
(3)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请提供支撑材料(单独扫描上传)。
2.提供业绩为项目的,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供真实信息。
申报人提供的每份业绩材料,均需由成果单位(工作业绩成果涉及不同单位,需分别由取得业绩的所在单位出具确认证明)提供申报人的参与情况及对成果的贡献程度说明,相关证明人签字及联系方式,并由成果单位盖章确认。每份业绩材料按照参与情况说明、工作业绩材料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评审系统。
(八)学术成果(封面彩色,正文可黑白扫描)
申报人上传学术成果应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的数量要求逐个扫描、命名后上传(非专利成果)。论文、著作等已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除成果内容外,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内容,必须扫描包含在内。在SCI、EI发表的论文请提供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申报人应准确填写CN、ISSN号等信息,以免提供错误信息影响后续核验和评审。
1.对于已发表的专著或学术著作,字数以最终发表的正文内容为准。除需展示用于评审的正式内容外,专著或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内容简介、出版社出具的个人数字证明,必须扫描包含在内。
2.未发表的学术成果(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发表),除正文外,须包含相关证明资料(如发表日期,发表字数等)或其他有效凭证。
3.提供的“高水平学术期刊”,可参考以下: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SCI、EI(期刊)、SSCI索引期刊(国外)等相同级别期刊。
4.对于已发表的专著,需提供,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或贵州数字图书馆的查询截图(任选其一),请确保提供的专著与查询到的内容,如页码,章数,章节名称等一致。
5.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人员,提交论文的同时需要附上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对破格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还需提供《破格申报推荐专家意见表》(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
(九)正高级代表作板块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人员,需按相关规定,提交1项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者完成的标志性业绩或学术成果作为本人“代表作”进行盲评,提交的 “代表作”应不含单位、个人等信息,形成PDF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性学术成果-标题”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gzkuaijichu@163.com邮箱。如代表作为论文,请提供doc格式文件,同时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未按时发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十)继续教育上传
公需科目:在申报前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评审模块才能自动获取。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需提供近五年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或贵州省财政会计网(http://czkj.guizhou.gov.cn/)的学分记录。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上传清单及要求(请申报人提醒用人单位按时履行)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按程序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申报的评审材料予以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须出具以下材料,逐项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PDF格式,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序号,如2025年xx单位公示情况表)。单位出具材料清单如下:
(一)单位公示情况表;
(二)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三)单位推荐承诺书;
(四)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且不影响推荐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包含排除风险的具体做法和过程);
(五)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和空岗证明(仅限事业身份人员提交);
(六)其他申报人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上传的资料。
三、材料上传保密要求
申报评审工作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如需上传涉及秘密的材料,须经定密单位确认同意脱敏脱密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