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0月9日至10月15日。
系统登录。在“辽宁会计网”首页点击右侧“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后点击“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模块注册登录。
符合《关于印发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1.原则上申报人员在辽宁地区缴纳社保;
2.申报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
3.申报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每项业绩材料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审核人须在所审核的申报材料上签字。
申报材料报送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市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采取线上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申报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时退回并写明原因。审核通过的,审核人在《评定表》签字、加盖市财政局公章。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退回申报人员。
上传材料。申报人员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需采用PDF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