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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关键时间节点与网络报送操作要点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6〕215号),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一、申报流程时间节点

序号 事项 时间节点
1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 9月22日—9月30日
2 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 10月9日—10月15日
3 各市财政局报送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定表》、照片、汇总表)至省财政厅 10月10日前
4 各市财政局报送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定表》、照片、汇总表)至省财政厅 10月27日前
5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答辩评审 拟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辽宁会计网”另行通知)
6 单位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上申报前完成)

二、申报前置事项(需提前完成)

事项 要求
信息采集 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前完成信息采集
继续教育 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社保缴纳 原则上须在辽宁地区缴纳社保
申报限制 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

三、内部审核流程节点(逐级推进)

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公示与推荐 → 网上申报 → 《评定表》签字盖章(一式3份)→ 主管部门审核 → 财政部门审核(线上+现场)→ 人社部门审核 → 汇总报送省财政厅

四、重要提示

  1. 不得挂靠申报:推荐单位须与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2. 业绩材料签字:每项业绩须写明“主持/独立/参与完成”及任务分工,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 材料原件处理: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及证明原件经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后现场退回申报人;
  4. 《评定表》要求:手写签名、加盖公章,签字不全不予接收,封面单位名称须与公章、系统填报一致,评审通过后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