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上海审计2001.6
内部控制制度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罗芳
一、金融机构产生坏帐的主要原因
1.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产业结构的调整,发生了企业破产倒闭,形成了银行信贷资产的坏帐。这主要产生在八十年代的中后期,上海工业企业利用外汇资金引进的部分设备进行技改。当企业项目建设完成时期,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开始过渡。随着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尽管通过技改企业的产品质量、产量都有所提高,部分企业仍难以消化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外汇汇率的大幅度上升的影响。部分企业出现破产,部分企业被兼并,使得向这些企业融资的银行受到很大的损失。
2.银行在信贷评估中的失误。一般银行在放贷前,都对借款人的经营和还贷能力进行评估,但往往用以评估论证的依据不充分。基础资料不完善。如市场与价格的预测部分和市场前景,由于银行在评估时没有资料来源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原因,往往是根据企业提供的可行性分析资料作判断,企业收集资料受到客观或主观条件的限制,有些企业提供资料不全面或不真实,供银行评估的可信度大大下降,这将直接影响贷款质量。
3.银行在贷款操作中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差,造成坏帐风险。
(l)内部控制制度与岗位设置脱节。目前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多,但是从坏帐的案例中分析,坏帐产生的原因属于内部管理问题的不少。有些制度形同虚设,如贷款合同条款中对贷款额有明确规定,还有条款规定了贷款的提款期限。但在贷款的实际操作中,有些金融部门没有设置放款的控制环节,贷款审查通过后,放款由信贷员操作。这样做的弊病较多。如果企业的贷款是通过开信用证结算并多次提款,就可能形成贷款额与提款期失控。一方面在信用证开出后尚未结汇时,企业又发生提款,结果贷款余额大大超过贷款合同金额。另一方面又由于企业多次提款,经常使提款期无效。这种情况导致债务人一旦无力还款时,担保人还会对过期的提款、超贷款提出异议,使得贷款无法向债务人追索。
(2)制度的滞后性。在金融业务中,当一个金融新品种诞生时,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上的各种制度一般还未制订,往往是在遇到问题时,才针对性制订一些制度,这种就事论事的被动的措施,不能防止其他问题的不断产生,形成坏帐。如在开始办理抵、质押贷款时,没有抵、质押物的管理办法,抵、质押物由信贷员保管,借款人骗取抽逃质押物品并再次至其他银行抵押,造成银行的重大损失。
(3)权力对制度有效性的干扰。在一个企业的内部,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法”,是“法”大还是权大,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权大于“法”造成“人情贷款”、以权谋私屡见不鲜,有些贷款跳过正常的贷审程序,使一些必经的程序形同虚设,极易造成坏帐。
(4)贷款操作流程中的管理制度厚此薄彼。一般来讲重贷前审查,轻贷后管理;重贷款合同,轻贷款发放;重信贷环节,轻帐务处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提款帐务处理不当,银行败诉的案例不占少数。还有,一般认为贷款有借款人的抵押物做担保,贷款的风险不大,而忽视贷后对抵押物风险的评估。如房产抵押贷款,由于贷款期限长,其贷款风险与房价紧密相关。在1994年左右房产市场过热时,有些房子的楼盘炒得很高,按房价总额的60%贷款,近几年虽然业主是按期还本付息,但是目前的贷款余额与房子的现价接近,甚至于高于现价,如业主发生还款困难,银行贷款风险是较大的;又如东南亚金融风暴期间,东南亚地区购房贷款的业主,由于本国货币的大幅贬值,使还贷风险增大,有的业主只能变卖房产提前还贷。所以抵押贷款的风险评估不应该忽视。
二、如何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贯穿于业务的全过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业务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部流程中的各环节要设立控制点,明确其管理内容,做到环环相扣。如金融信贷中的贷前审查,贷款操作中的放款、管理,企业内部的机构岗位的设置亦应尽量与业务流程、控制相适应。
2.内部控制制度需要通过岗位责任制加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只有通过健全企业内部的岗位责任制才能得到切实落实。在岗位责任制中,将控制点上需管理的内容在责任制中加以明确,如贷款的提款审核环节,是各种贷款的控制要点,此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审核抵、质押贷款的登记手续是否办妥,外汇贷款的外债登记手续是否办妥,贷款期和贷款额是否出现偏差等问题。
3.管理制度的适用性要强。企业的管理制度应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岗位的设置相结合。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内容要及时调整。三、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各项制度的落实要有督促检查的措施与之配套。在企业内部要定期对企业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能及时了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要与部门的各项目标责任考核结合,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使金融信贷风险受到有效的遏制。
(作者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