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2025年高会考试辅导 >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4 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了全国GDP总量的近60%,纳税额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吸纳城镇90%的就业和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自主创新方面,中小企业拥有66%的专利发明、74%的技术创新和82%的新产品开发,而在我国中小企业的群体中,中小科技企业是其生力军,也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

然而,尽管我国中小科技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就其发展趋势看,资金供应难以满足资金需求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因此,“融资难”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制约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当前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首先表现为间接融资难,其实质是企业的信用能力不足,所以,解决“融资难”的关键是加快营造社会的信用环境,努力提升中小科技企业的信用能力。

以上海市闸北区为例,在2005~2007年三年期间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近200项,资金总额达200余万元;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数量已连续几年达到100%的增长率,全区企业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现了新突破。但企业发展趋势普遍放缓,相当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形势严峻。原因之一是有相当部分资金投入研发工作的企业,考虑到现金流的问题,很可能被迫放缓甚至中断自主创新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工作,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紧缺、融资困难的状况。

据有关资料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80%以上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其他的融资渠道狭窄、供应渠道单一、融资总量不足。其融资难主要表现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失衡,直接融资不足2%,间接融资比重高达98%。2009年前三个月,全国信贷规模总量增加了4.8万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增加额度仅占不到5%,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仅有5%中的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主要原因是不良贷款率高,但造成的原因不只是企业单方面的原因,政府、银行是否具有针对性的审贷措施?是否拥有具备专业项目评估能力的基本队伍?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企业相比,在信贷评估标准和评估技术方面客观存在的差异性是否给与充分考虑了……这些都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特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如下:

一、加快建立非上市中小高科技企业股权转让市场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以下简称股权市场),是继交易所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之外的第三板市场,国外也称场外市场或柜台交易。

(一)加快建立中小高科技企业股权市场的意义

由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刚刚开启,申请上市和融资的企业数量较大,目前只能优先满足已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发展较为成熟的科技企业的上市需求。而对于那些处于发展初期、有一定技术、专利,需要融资后投入规模生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讲,借助创业板市场来解决融资问题似乎还很漫长,存在“远水解不了近渴”的问题。而如能在上海市或长三角区域建立一个中小高科技企业股权市场,鉴于这一市场挂牌的资产规模要求低于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就可能成为中小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中最为有效的途径和挂牌数量最大的市场。中小高科技企业通过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并在股权市场挂牌,再采用转让部分股份或定向增资办法,来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既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促使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中小高科技企业股权市场的几点建议

1.市场性质以服务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减少各种费用,减少挂牌成本。该股权转让市场应成为由政府搭建的提供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和私募融资的平台,从企业挂牌运作流程、税费等各方面,体现政府高效、服务的宗旨。2.市场组织和管理模式,应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职责。具体来讲,企业申请挂牌,需披露挂牌说明书及要求的附件材料,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从行业、财务、法律等方面对其披露的挂牌说明书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出具验证报告,报市场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则主要监管中介机构的行为。3.建立转板、转让限制条件和退市等诚信奖惩制度,鼓励企业诚信、规范发展,抑制企业违规或虚假欺诈行为。4.在股权转让方式和制度设计上,既要防止过度投机风险,又要体现简捷、高效的原则,对发起人股份的转让必须有比例和时间限制。

二、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保险试点项目
履约保证保险是许多财产保险公司已向保监会报备过的既有险种。即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债权人如贷款银行)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债务人如借款企业或企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须在投保时先向保险公司交付保险费。

商业银行对于信用风险的评估及预测的许多方面与保险理论其实是能够融会贯通的,故建议以履约保证保险为基础条款,开设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险试点项目,就可有效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开展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意义

1.由于引入了保险公司的优质信用,不必预先设立巨额的资金池,便有可能拉动众多中小科技企业所需求的信贷资金。2.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收取保费来弥补可能发生的赔偿损失,通过市场化调节将逐步形成比较稳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从而稳定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3.通过保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有利于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本土特色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借以形成中国保险中心乃至金融中心的一大核心竞争力。这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必将大有益处。4.有了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可不必再硬性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相互担保,这样不仅“组圈难”的问题可以解决,而且贷款机构的审贷周期也可能缩短。5.开展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也有助于增加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数量和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6.开展了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将大量恢复生命力并健康成长的中小科技企业,增加更多稳定的税收,取之于中小企业,用之于中小企业,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二)“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基本内容

“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应是一种能为广大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优惠服务的保证保险,其要素可包括:1.保证人(即保险人):政策性金融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2.被保证人(即义务人):欲获得贷款的中小科技企业;3.权利人(即受益人):提供贷款的各类银行;4.保险标的:贷款的总金额;5.保险期限:贷款占用的期限;6.保险费率:根据贷款金额的大小和贷款期限的长短等因素,实行较为优惠的差别费率,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7.保险责任:当非故意原因造成被保证人无力偿还或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替被保证人代偿,并同时取得向被保证人的追索权。

(三)关于中小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项目的运作模式

1.运作模式

建议政府授权由独立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第三方机构专门负责协助评估中小科技企业信贷项目风险(如:由科委、工商、财税、经管等部门组成的审核组),中小企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其信贷项目提供书面的信用评估意见,而且要求保险公司开出的费率条件,必须经过第三方机构的认可。这是因为中小型科技企业信贷保证保险是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项目,在这里既要防止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而故意抬高费率,也要防止因为有财政的保本托底而展开无序的低费率竞争,更要防止可能出现的人为道德风险。

2.第三方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及必备条件

第一,第三方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专门负责协助评估中小科技型企业信贷项目风险,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书面的信用评估意见;认可保险公司开出的费率条件;有义务保护委托人(中小科技企业)的合法利益,也有权向有关方提供不良信用企业及企业主黑名单。

第二,第三方机构的资格认定:根据以上第三方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在第三方机构的资格认定上以下几个条件是必须考虑的。即:既要熟悉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又要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所涉及专业领域的特点,以确保客观公正;不能是政府部门或下属机构,以免滋生贪污腐败问题;仅能由中国本地企业来担任,防止境外资本势力的渗透。因此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的企业不能成为第三方机构。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个政策不宜开放;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的金融机构参股比例不得超过5%,不得有上述机构的董事、高管及其近亲属在第三方机构中任职,避免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四)实施设想

第一,在实施的初期,可以由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与有关咨询评估机构合作,设立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信贷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的试点单位。如以阿里巴巴的“网络联保”平台作试运行,先把上海本地的保险资源(如太保、大众、安信)整合运作起来,如果试点效果不错,还可以通过一些政府主导的信息平台(如: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各类创业园区等)进一步推广。

第二,随着该项目的不断推广,还可以设立更多的第三方机构试点单位。当条件成熟时,政府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评估业务资质”的正式授予和退出机制。如若连续两年该地三方机构促成的保证保险业务的理赔率大于100%(需动用政府财政来弥补保险公司亏损),则可令其暂停业务三个月并可进入整顿期(三个月)。若恢复经营后一年仍未能改观,则吊销其资质执照。

(五)具体操作步骤

如何开办“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呢?就目前情况而言,“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特点是:第一,其风险较大,而考虑到广大中小科技企业的承受能力,费率又不能定得太高;第二,其风险模型、出险概率等目前还不太清楚,须进一步观察和研究。具体操作步骤为:第一步,欲投保“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企业自行填写投保单,写明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规模,贷款的金额、用途和占用时限等内容;第二步,由第三方机构对其审核,内容可包括:是否确属科技型企业、以前是否守法经营、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是否有市场、费率是否适当等等;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由受理机构出立保险单(或称保证书),企业支付保险费;第四步,企业凭保险单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第五步,在保险期限内,受理机构对贷款的运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六)今后转为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可行性

“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从性质上看,也是一种信用担保。担保业与保险业所经营的风险虽然类型不同,但从经营风险这一角度看,两者之间有许多共性,如财务分析、公共关系等。因此在美国,担保公司常常是保险公司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一个部门或子公司。在金融监管方面,担保业被各州保险部视作一种财产保险业务。联邦政府对于承保联邦项目的担保公司虽有特别的监管,但监管标准也基本上是套用各种财险指标。

因为信用担保的风险与普通商业保险的风险发生机制不同,所以在风险事件的发生时间上也常常是不同步的,这就对保险公司起到了分散风险的效果。当信用担保业务出现代偿时,普通商业保险业务的盈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渡过难关;而当普通商业保险业务出现大量赔付时,信用担保业务的盈利可以弥补保险公司的利润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今后转给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是完全可行的,也是非常自然的。同时,商业保险公司还可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投资咨询、风险管理等保险延伸服务。

(七)“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再保险

如前所述,“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应是一种与商业保险非常相似的保险,笔者在此先将其称为准商业保险。我们知道,商业保险通常可以进行再保险,以便分散风险,而非商业保险一般是不能进行再保险的。对于“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这样一种准商业保险是否也可以进行再保险呢?根据国际保险业的实践来看,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比如:意大利担保公司每年都要将承保项目75%的额度向瑞士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而瑞士再保险公司则向意大利担保公司返回购买再保险额度数25%的保险金,作为佣金支付给意大利担保公司。在其他一些西方国家,担保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既可以做担保和保险业务,又可以做再保险业务。由此可见,“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进入我国乃至世界的再保险市场应是顺理成章的事,从而为该险种的发展铸就了坚实的后盾。

(八)对被保证人道德风险的防范

“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被保证人是广大中小科技企业,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就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主要表现在中小科技企业投保了“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后,可能会降低防范风险(如坏账、呆账等)的积极性。对此,保证人也必须像在普通商业保险中采取的风险管理手段那样,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1.把好核保关。采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类似做法,先对投保的中小科技企业的资信情况作仔细调查;然后再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的金额。2.可设置一定的绝对免赔率,使被保证人自担一部分风险。3.在保险单中,可约定被保证人必须定期将贷款的运作情况书面报告给保证人,自觉接受保证人的监督。4.保证人还可运用远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被保证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有权适时对被保证人的经营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有关政策力度

第一,建立政府部门、各类投资基金、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体系,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比如建立银行、第三方、财政、股东共同联合担保的方式。参考国际上联合担保的基本模式,再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可设计多方担保的份额如表1所示。

第二,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各级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并制定具体的补贴或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定期推荐科技贷款项目,并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意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第三,鼓励和引导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服务,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科技专家,为科技贷款项目的决策提供专家意见。

第四,建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考核奖惩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建立对中小科技企业自我知识产权的抵押评估机制,通过知识产权抵押给第三方风险担保公司,再由第三方风险担保公司担保中小科技型企业在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评估工作可以由中小企业资源办牵头知识产权局实施。

第五,要求和支持大型银行建立专门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部。

第六,通过政府购买为中小科技企业注入资金。据有关资料可知,美国政府采购中23%的份额必须给中小企业,大企业中20%的项目要包给中小企业来做。我国可考虑制订针对中小科技企业采购的政策,不仅给中小科技型企业资金扶持,还须对其发展方向作出引导。

第七,提高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资产抵押贷款的比例。

第八,推动中小科技型企业进入创意产业和软件产业。

这种轻资产产业,是化解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不足的核心产业,政府应加大对创意产业和软件产业的扶植力度,大力倡导这种轻资产产业的发展。

第九,建立一个能推动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网络平台,融政策介绍、平台介绍、机构介绍,以及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的案例实例介绍于一体。
【参考文献】

[1]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S].银监发[2009]37号.

[2] 雷俊,杨珍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拓新路[N].浦东时报,2009-12.

[3] 石仁坪.中关村哥德巴赫猜想:忠孝企业融资难新解法[N].第一财经日报,2009-8-4.

[4] 谢朝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N].第一财经日报,2009-9-4.

[5] 苗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将开闸[N].第一财经日报,2009-10-3.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