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中占据重要地位,为规范年报审计监管工作,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年报审计监管方面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日前,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监管工作的具体规程。
据了解,中注协计划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的全程监控,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实行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 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
对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开始前、披露期间、披露结束后的监管工作,中注协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具体设定,包括事前组建年报审计监管专家咨询组,事中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机制,事后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分析报告等。
据悉,开展证券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尤其是在确定证券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和检查工作重点时,中注协将充分利用年报审计监管工作成果。对年报审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严格遵循执业准则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中注协将在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