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于日前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规程》。这是中注协对多年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实践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后,形成的系统性操作规程,贯穿了年报审计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并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渗透其中。
监管规程明确,中注协将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全程监控,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具体实行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
“2004年以前中注协曾出台过一个规程,但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有些规程逐渐不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因此我们进行了此次的梳理和系统化。”中注协有关人士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规程中首次明确了上文所述的年报审计监管核心、目标、重点等重要内容。
对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开始前、披露期间、披露结束后的监管工作,中注协在规程中进行了具体设定,包括事前组建年报审计监管专家咨询组,事中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机制,事后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分析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