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事业单位是我国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事业单位构成较为复杂的缘故,造成了目前我们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对落后,特别是在核算基础规定、固定资产及投资和实物资产的核算、管理中,都存在着规定不清晰、核算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甚至太过于简单等不足。为此,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若干建设性举措。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完善对策
事业单位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种组织形式,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资产性质和职能的复杂性,一部分单位完全承担行政分配的职能(即全额补助),一部分既具有行政职能又有组织收入的条件(即差额补助),同时还存在完全进入市场靠自身创收生存的事业单位(即自收自支),这种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然有别于一般行政单位,同时也不同于企业单位,进而决定了其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正因为身份和性质的复杂性,加之与企业相比在财务会计上又不太受重视,以及自身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都使得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一、当前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会计基础规定不清晰,不利于规范核算和对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考核。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这种规定客观上就决定了一个具备组织收入条件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可能存在两种核算基础,即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作为重要的会计核算基础性约定条件和原则,“可采用”的核算基础的规定显然弹性太大,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两种会计基础可以混合使用,这不仅决定了一些事业单位在现实中会根据自身利益“科学”选择核算基础,为其“合理调节”收支和结余提供了制度“依据”,而且两种核算基础的混合使用也不利于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核算质量大受影响,同时还加大了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经济效益进行考核的难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及不计提折旧的规定,在理论和现实上都存在弊端。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购建时一次性列为当期支出,这项规定对于必须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因为上级部门要求或整个系统核算口径须保持一致)而同时又要考核经济效益的单位来说,其最大缺陷是,由于费用和收入不配比,因此无法科学、准确地考核经营结余。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不足之处在于:首先,由于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账面所反映的价值是其购建时的原始成本,在资产增减变化如此快的当今社会,长期用原始价值来反映资产的成本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体现资产的真实价值。其次,根据笔者平时的工作经验和体会,由于不计提折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很容易被各方“遗忘”,特别是一些不常用的固定资产,等到国家组织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时,由于平常疏于管理,最终会计部门很难寻找到其“踪迹”。因此,这非常不利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三)投资管理和核算存在“一刀切”现象,不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由于存在投资决策失误和舞弊等事件发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全国很多地方都采取了很多措施限制事业单位投资,例如,江苏省就在2002年发布了《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09号),规定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目前,该规定还在适用。控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确实有利于避免“事企不分”的弊端,也有助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但是,采取“一刀切”的管理办法,则不利于实现事业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国事业单位众多,真正完全由国家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比例并不大,如果因为怕出问题而完全杜绝投资行为,则无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特别是在目前资本市场较为发达,很多投资工具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只要加强管理,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投资是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当前,有许多投资风险较小的投资手段都可以使用,如不加以利用,确实可惜。同时,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投资业务会计核算太过于简单,连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都没作区分,因此,单从账面和报表看,根本无法判断某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程度和拟持有的时间,这不利于上级部门了解下级单位投资的真实情况,也不利于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四)实物资产核算和管理普遍薄弱,加大了单位运营风险。根据笔者的经验和通过对很多事业单位的了解,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对存货和材料等实物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从账面上不能真实反映实物资产的存、耗情况。比如,事业单位采购日常用煤等物资,虽然批量很大,但是在会计处理时大多直接从“事业支出”等支出类科目中核算掉。这样核算的弊端:一是无法体现收支配比,也无法体现真实性原则;二是不利于加强对物资的管理。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1)事业单位一直不太重视实物资产核算,习惯于按收付实现制方式简单以收支结算办法核算了事;(2)会计人员整体水平和素质不高,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识不强;(3)领导不重视会计工作,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在提倡科学管理的今天,面对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事业单位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以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改进对策建议
1、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区别建立分别适用于完全承担行政分配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有组织收入条件的事业单位的核算方法。事业单位在我国国家事务管理中有其特殊性,而要消除这种特殊性又不现实。基于此,应该正视我国国情,建立能够适应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以加强针对性。因为,对于资产性质与企业基本相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但是,在我国的事业单位中,也存在一部分资产性质特殊的事业单位,如资产价值量特别大的文化体育设施场馆单位,这类单位的资产性质和价值量决定了其不应该适用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但同时,一些设施和场馆又承担组织收入的任务,上级部门也会对其经济效益进行考核,为科学反映这类单位的运营情况,就应该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2、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办法,使其既能体现固定资产的经济特性又符合事业单位的资产特点。在固定资产核算中,一方面,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资金购建固定资产需要一次性列为当期支出且需反映国有资产净额(固定基金),以便财政部门预算、核算和统计。另一方面,从会计角度出发,固定资产的核算则需体现其经济特性,即需要核算固定资产的消耗情况。鉴于此,建议作如下改进:(1)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累计折旧”科目;(2)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和要求的不同,对固定资产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办法。为此,有以下两种核算方法供参考:
核算方法一:对于完全实行财政预算管理或不实行结余考核办法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核算,按以下办法处理: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等,贷记“银行存款”等,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平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固定基金”,贷记“累计折旧”。这种核算办法的优点是,事业单位支出与财政支出保持一致,同时还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核算方法二:针对需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且实行结余考核办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核算,按以下办法处理: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平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等,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同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累计折旧”。这种核算办法的优点是,固定资产费用与收入能够配比,且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同时,由于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上两种核算办法都有助于重视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如再辅以恰当的审批管理和实物盘点管理,就能够有效避免资产的遗失和随意处置,从而真实体现固定资产的价值。
3、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的投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核算方法。从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资产保值增值角度看,应当正确看待事业单位的投资行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的投资程序。投资管理办法应根据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和投资项目实行有差别化管理,以促使事业单位最大限度地规避投资风险,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核算思想来完善事业单位投资核算方法,进一步体现投资项目的风险性和拟投资时间,确保投资核算能反映投资行为的真实目的,从而有助于事业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程序。
4、树立财务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核算和管理水平。针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对薄弱的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领导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做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做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供人力保证;三是有效发挥政府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为做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