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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委员提案:以市政债化解地方债风险

与往年相似,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青岛分所主管合伙人张国俊今年的提案仍然不拘泥于会计的视角。

“去年我提出了关注地方债的相关提案,而今年想延伸对这一提案的想法,具体提出化解的建议和方法,即怎么做能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张国俊道出了今年提交该提案的初衷。

张国俊认为,长期来看,地方政府自行或自主发债至少有三大好处。发行市政债,将债务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有利于形成地方债务预算硬约束的“阳光财政”,有利于政府融资透明化运作。引入市场监督机制,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信用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和完善信用市场。此外,借助金融机制而不是行政机制对地方政府借贷行为的约束,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减小地方财政风险。

对此,张国俊提出应推行市政债试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建议选取一些经济状况较好、条件成熟的城市先行开展市政债试点工作,打破目前以省为单位的代理发债模式。”

在选取试点城市时,要采用“内外兼修”的标准。建议综合考量试点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发展需求,只有两者匹配才能入选先期试点城市。

同时,试点城市应推行领导决策终身负责制,解决“寅吃卯粮”问题。建议在市政债试点城市推行领导决策终身负责制,抑制地方政府的发债冲动。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将市政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从举债到用债再到还债全方位接受民众和立法机构的监督和问责。建立信息披露及问责机制,通过专门审计、预算公开、规定义务等方式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并针对举债和使用环节、债务使用效果、具体的用途实施明确的问责制度。

“最重要的是,在每项重大决策后详细标注责任,并建立责权明晰、长久生效的追究制度。无论这些干部提拔到了哪里,追责都不会停止。”张国俊如是说。

还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市政债风险防控体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模控制、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危机化解等为手段的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在政府层面为有效防范市政债券系统性风险提供源头性保障。

完善地方政府发债配套机制,多渠道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完善地方政府信用评价机制,设立地方政府发债监管机构来管理发债规模等相关事务,建立地方发债的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市政债投资者保护基金。

此外,还要多渠道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为推行市政债打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推行财产行为类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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