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怀波
执法难、难执法是一个一直困扰着统计部门的老大难问题。对崂山区统计局来说,同样如此。有法不能执、不敢执、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也曾出现过。其结果就是企业报表及时率一直在低位徘徊,局内工作人员不得不采取打电话、短信提示的方法进行催报,既耗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数据质量又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如何改变这种现状,上至局领导,中到各科长,下到普通工作人员,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最终形成了一致的工作思路:拿起统计法这个有力的武器深入开展执法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们边思考、边实践,再实践、再思考,探索出普法执法两轮驱动的统计执法新路子。这条路子既符合我区区情,又适合统计工作实际,为及时搜集客观真实的数据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氛围,企业直报及时率、准确率均排在全市前列,在全市系统内反响很好。
一、普法先行,分类实施,减少“三种现象”
根据与统计工作紧密程度的不同,我们进行了分类,针对不同的分类深入开展了针对性强的普法。
(一)突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减少干预独立调查的现象
俗话说:领导干部走在前,什么工作都不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对社会其他成员的示范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对领导干部的普法中,实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配送制”,每年向全区科以上领导干部发放800余本。今年,推行统计法知识“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全区党校课堂,在每一期干部培训班的前5 分钟,简要讲解领导干部如何在工作中学好统计法、用好统计法,内容精简,但重点突出。今年以来,这种加课式的“五分钟普法”共举办6期,人数达600余人。因其“短小精悍”, 更易于领导干部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精髓,提高了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了对统计人员独立开展统计调查的理解和尊重,大大减少了对统计工作的无理质疑和对统计数据的无端干预。
(二)突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减少“无知无畏”的现象
调查对象是数据的源头,源头数据不准,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在崂山统计信息网站建立法律法规宣传台,便于全区调查对象随时随地查询学习。各专业人员在各自的QQ工作群设立法律知识交流角,向全区500家“四上”企业讲解法律知识,宣传国家、省、市局“四条红线”要求、“代填代报”清理等动态。利用短信平台每季度发布一次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提高了调查对象依法行使统计权利、履行调查义务的意识,增强了支持配合政府统计工作的自觉性。在每年年底的各专业年报会上开辟学法讲堂,专门讲解统计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与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平台,使企业统计人员了解了行政处罚标准的统一性,知道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以及行政处罚过程的公开、公正与公平性。还将一年来发生的统计违法处罚案例制作成多媒体幻灯片,在年报会上面向“四上”企业进行警示教育,使企业进一步意识到违法的严重法律后果,从而打消了违法的侥幸心理。
(三)突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减少“可知可不知”的现象
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制作了统计法、普查条例宣传专题片,在崂山电视台的黄金频道上循环播放,连续播放3个月,以生动形象的卡通动画向社会公众宣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针对每月到税务大厅办税企业多的特点,在国税、地税部门办税大厅设置宣传板,让办税人员了解统计法,支持统计工作。结合崂山商务楼宇多、大型建材市场多的特点,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 “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在广场上深入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每年开展3次,向社会公众发放普法资料900余份。
二、执法跟进,创新方式,确保“四个到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总量和经济单位的不断增加,统计执法的任务也趋繁重。我们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执法+教育+服务”的模式,使执法更趋人性化,教育更有针对性,服务更富实效,健全完善了执法长效新机制。
(一)创建统计信用档案,确保执法目标精准到位
在省局推出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后,我们对“四上”企业逐一摸排,明确其各自的星级。结合星级管理,由各专业人员及时加强日常监测,进行动态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信用情况分优良、一般、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将定期报表申报不积极、定期报表审核连续两次出现较大数据误差的单位作为不合格单位,直接列入统计信用黑名单。今年,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共40余家,在统计执法中将其作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增强了执法的针对性,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二)创新实施人性化执法,确保说理性执法效果到位
发现被查单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在执法中,配合的有之,不配合的有之,胡搅蛮缠的也有之。通常情况下,会时常听到这样的牢骚:“就迟报了几天,还要处罚?”,“不就几个数吗,还认真起来了!”这其中带着不满的情绪,明知统计法已经颁布实施了,但真罚到自己头上,还觉得冤得慌。这时,我们就会掏出随身携带的《统计违法案例汇编》,让其看看《汇编》中的某某案例,讲明同类违法行为同样处罚的事实,打消其不满和疑虑的情绪。这样以案说法的做法,被处罚单位比较容易接受,执法过程变得顺畅。同时,按照说理性执法的流程,进一步讲清认定事实的事理、构成违法的推理、违反条款的法理,让其信服处罚决定。在处罚后,定期对处罚单位进行回访,沟通整改情况,检查改进措施和数据质量,进一步引导其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及时将回访情况记录在回访记录本上,作为是否回访教育和进一步执法的依据。在坚持处罚与教育的结合的基础上,还从被处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出发,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我区有一家电力设备公司,因其劳动工资数据少报,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处罚5000元。在了解到其经营状况不佳后,联系区内另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积极促成两家企业开展充电桩生产的合作意向。
(三)深化执法服务到门活动,确保指导企业规范到位
在执法中,如果发现被查单位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不得当、统计报表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现场给予业务指导。对部分企业因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导致理解主要指标有偏差而造成数据报送不全面的情况,现场指导培训,严格做到“检查一个指导一个,指导一个规范一个”。今年以来,在执法中已对近4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对于违法情节较轻微、不适用立案处理的调查单位,在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和业务指导后,执法检查人员及时跟进,检查其下一阶段的统计报表的填报口径、数据来源等方面,防止其将错误继续带入月报、季报甚至年报,以免影响报表数据质量。每年,我们都会有20余家这样的单位及统计人员沟通,及时纠正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努力确保在第一时间为其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和建议,让被查单位亲身感受统计服务就在身边。
(四)推行执法过程网络化,确保执法运行透明到位
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是统计行政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自2012年以来,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全程实现网络化进行,从案源登记、立案申请、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结案各个环节都在网络上运行,较好地解决了具体执法实践中标准不一、畸轻畸重、同案异处等执法不公,以及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难监督等问题,有效遏制了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问题。细化量化处罚裁量权,清晰明确处罚裁量标准。将处罚裁量权和处罚流程在系统上固化,所有处罚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运行,网上全程留痕。在区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处罚标准、依据、结果等,实现网上查询和投诉。设置监督软件,实现对执法行为关键环节的网上自动监察、预警,使行政处罚的监督者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处罚权运行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各层级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通过推行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中“暗箱操作”、“同案不同罚”等问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2012年,我区有一家餐饮企业,经常需要催报才能完成报表任务,后发生迟报行为,立案处罚该企业2000元。该企业采取行政复议、打市长公开电话、到区信访局信访等方式,以图撤销我们的处罚决定。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审查案卷后,认为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支持了我们的决定,最终该单位缴纳了罚款和等额的滞纳金。
三、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实现“五个保障”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数据质量就是提升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活力,而执法是其重要手段。这是我们崂山区统计局全局人员的共识。随着执法实践的不断丰富,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确保执好法、执法效果好,未雨绸缪、精心组织至关重要。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提供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将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执法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法制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连续3年将执法工作列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作为考核事项对各科室和各专业人员进行年度重点考核。在每月一次的月度重点工作会上,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检查,并做重点调度,强化了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制定依法治统规划,积极提供方向保障
制定《崂山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统第六个五年规划》,确立“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统计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总体目标,提出“服务、保障、提升”工作理念,即:服务于专业,保障专业工作顺利推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与时效性;服务于调查对象,保障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提升调查对象法制意识;明确三个阶段任务:2011年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2012年至2013年强化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消除迟报现象;2014年采取日常执法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构建法治统计思维,积极提供思想保障
一直以来,我区“四上”企业统计实行的是企业直报、区统计局直接负责报表企业的模式。在人手紧张、点多面广的情况下,各专业人员在催报报表上耗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减轻这方面的负担,我们采用了短信提醒、QQ群通知等催报方式,但有企业不能及时上报报表,数据质量不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运用统计法律这个有力武器,来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已成为局领导与各专业人员的共识。自2012年以来,我们以青岛市开展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以统计执法为手段,逐渐实现统计工作“提质增效强服务”的工作目标。
(四)加大政府财力投入,积极提供经费保障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取得了财政部门的支持,每年均能拔付给我局1.5万元的执法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上级业务部门的统计专家给区、街两级统计人员讲解统计法制。遇有大型普查宣传,再适当增加投入。在执法专用设备上,配备了单反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录音笔、高拍仪等。对执法用车开通绿色通道,全天候保障。
(五)科学组建执法队伍,积极提供人力保障
针对我局执法人员少这一现状,在内设的法制办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具体牵头全局统计执法工作,各科室的专业统计人员均为执法兼职人员,建立起全员执法工作运转机制和模式。在局这个层面,执法是集中的,在科室这个层面,执法分散的。这种既集中又分散的机制和模式,既能保证全局执法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又能保证各专业灵活地在各自的领域内开展执法检查,有力地提高了执法效果。
通过“三四五”工作法的创新实践,近3年来,我局立案8件,处罚8家企业,其中经济处罚5家,警告3家,罚没款2.3万元,起到了“处罚一个点、教育一大片、警示一个面”的效果,也逐步消除了迟报、催报现象。目前,全区500余家“四上”单位都及时主动地上报报表,全局各专业人员从催报中解脱出来,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下基层搞调研、到现场摸实情、重服务抓质量”活动中。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积极锻造法治型基层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