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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稽核人员、出纳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的人员,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所以,凡是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稽核人员,出纳人员等),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申请领取会计证后,才能从事会计工作。2014 年,建德市财政局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中发现,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与会计法规的要求相对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现将本次专项检查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现状、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其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基本现状此次专项共检查单位211 个,其中:行政65个,事业146 个。会计工作人员达到603 个,其中:持证上岗的有496 人,持证率为82.25%,无证上岗的有107人,无证率为17.75%。在211 个单位中,会计机构负责人42 名,持证上岗的41 人,无证上岗的1 人。会计稽核人员有257 人,持证上岗的是236 人,持证率为91.82%,无证上岗的是21 人,无证率为8.2%。出纳人员有232 人,持证上岗的是153人,持证率为65.95%,无证上岗的是79 人,无证率为34.05%。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还是很不如人意的。在603 个会计工作人员中有近二成的人员在无证上岗,也就是说约6个人中就有一人在无证上岗。占了检查单位总数的50.7%,平均每二个单位就有一人在无证上岗。值得庆幸的是,做会计稽核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91.82%。其中16 个乡镇、街道的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只有二个出纳人员无证上岗外,其他都持证上岗。从系统和单位大小来分析:一方面是系统越大,管理越复杂,无证上岗人员就越多.首先是教育系统,这次检查共79 个单位,设有166 个会计岗位,却有56 人(会计稽核12 个、出纳44 个)在无证上岗,占全市无证上岗人员总数的52%。情况比较复杂的是有小学、幼儿园,有12 所小学、幼儿园,其会计稽核和出纳两员均是无证上岗人员,占全市两员均是无证上岗单位总数的71%。其次是卫生系统,这次检查共32 个单位,设有139 个会计岗位,也有12 人无证上岗,主要集中在基层卫生所,占全市无证上岗人员总数的11%。以上两大部门的无证上岗人员合计为68 人,占全市无证上岗人员总数的63.5%。另一方面是单位越小越不容乐观,有的甚至没有设置财务科室,会计稽核员和出纳员都是兼职人员,特别是出纳岗位,兼职很普遍。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的原因和分析

1、会计法规对单位(特别是小型单位)是否设立会计机构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从上述规定看,一是对单位是否设立会计机构没有硬性要求,只是根据需要来设立,这就给单位是否设立会计机构留下了空间和余地,设不设会计机构,如何设会计机构都是单位的事,甚至可以设了拆,设了并,随意性很大。二是一些小型(指30 人以下) 的行政事业单位,他们本身不可能设立会计机构,同时也不愿意代理记账。所以,这类单位的会计稽核、出纳工作一般都是归并在办公室或其它业务管理科室,非专业兼职现象很普遍。因此,财务人员流动性也大,有的是一年一换,会计工作年年有新人,年年都有无证上岗人员。三是对会计人员无证上岗处理和处罚没有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 号) 第三条规定“单位不得任用(聘用)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而对单位已经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了会计工作的,虽年年有检查,年年有整改,但都没有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之设定的条款进行严肃处理。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罚款最后还是得从预算安排支出,所以单位对罚款根本就不当回事。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率偏低,通过自学而后取得从业资格,一般只有平均只有20%左右。现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规定,需要一次性进行三门课程(财经法规、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的考试,三门成绩同时全部合格后才能获取资格证书。这就要求考生不但要熟知相关的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还要有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能力。如果没有经过专业考前培训和实务操作,要想一次性通过三门考试不是件容易的事。有的考生报了几年,考了几次都没有通过。所以,每年报名的考生不少,而考试合格的考生却不多。

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信息不对称,会计管理监督滞后。一是单位任用(聘用) 了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了会计工作,会计管理机构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其信息,事后监管难度加大。二是要想杜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无证上岗的现状,会计监督人员就必须经常深入单位进行了解和调查,并将了解和调查的信息及时的输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三是会计管理科工作人员不仅人数较少(一般二至三人),而且老同志多,除了做好内部经常性工作外,外部会计监督力量显得很薄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对策建议

1、完善会计法规相关条款。一是在会计法规中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会计机构的确定性要求。如:可规定人数在30 人以上、年度预算支出在100 万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稽核员和出纳员。二是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则由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对小型行政事业政府预算单位(我市政府预算单位人数在30 人以下的约有40家左右),建议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代理记账,统一代理核算。三是对不按照会计法规的要求,应该设立会计机构而不设立会计机构,应该代理记账而不代理记账,应该持证上岗而不持证上岗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可以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无证上岗人员较多的单位,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不能迁就,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对不设会计机构、不代理记账、不执证上岗的单位发生虚假会计信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要设定加重处罚的条款。

2、加强无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会计人员无证上岗,既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不足,也是会计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表现。建德市财政局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首先,积极做好无证上岗人员的会计知识考前培训服务,使其能顺利的通过考试,实现持证上岗。2014 年,该局会计科组织了全市38 名无证上岗人员,安排了60 个课时,开展了一期会计法规、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知识的集中考前培训。在已报名参加考试的33 名学员中,有24 名参加了电脑上机考试,有15 名学员顺利通过了考试,取得了从业资格,上机人员考试合格率达到了62%。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率达到了39%,都较原来有了很大的提高。其次,该局会计科根据单位自查实况,深入无证上岗人员较多的教育部门和卫生系统,采取上门交流沟通的方式,具体研究解决无证上岗人员的持证上岗方法和措施。一是要求各单位在规范会计人员聘任的基础上,对现已从事会计工作但暂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限期(二年内)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对年纪偏大、不想干会计工作、无能力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及时调整出会计队伍。三是积极安排和鼓励单位里的年轻人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证后安排到会计岗位工作。四是在单位今后招聘新人员时尽量设置会计专业毕业的、已经取得会计证的招考条件。

3、强化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一是要利用现有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换证、年审、普查、检查等监管手段,准确掌握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不断健全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库,进一步优化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管理系统集实用性、安全性、时效性为一体,实现会计从业人员从注册、调转、信息变更到审核等“台账式”的管理,全面促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二是要与税务部门“税企通”、财政部门“数字财政”信息系统的基础资料库相对接,做到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了解单位会计人员的变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会计人员的无证上岗现象。三是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考核、奖惩、培训、退出等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通过努力,逐步取缔无证上岗现象,营造一个会计从业人员遵法、守法的良好执业环境。

4、按照“三位一体”财政管理新模式,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整合财政执法监管资源。将会计日常执法检查与各类财政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依法加大对单位会计岗位职责不明、无证上岗、会计核算不规范等会计基础工作的查处力度,及时面向社会通报会计人员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会计持证上岗人员合法权益。要改变现在无证上岗发生后再来解决问题的被动工作局面,将监管关口前移,定期不定期地抽调人员,深入单位进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题调研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充分利用会计学会这个平台,及时向会计从业人员宣传会计法规,全面提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作者单位:浙江省建德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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