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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政策配合互动中应关注的问题

德阳市财政局课题组

财政金融配合,宏观层面是指国家通过适时调整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从而引导和调节经济可持续发展。微观层面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源向政府需要支持的方面集中,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本文在概述当前政策的基础上,对市级地方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当前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情况概述
  当前的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以中央和省级政策为主,市、县政策为辅。
  (一)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
  1.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包括对县域金融机构(不含市辖区)发放的涉农贷款余额增幅超过15%以上的贷款给予2%的奖励,开展有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等。
  2.鼓励金融服务和创新,有银保财互动贷款补贴、农村资金互助社质押批发贷款补贴、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奖励。
  3.鼓励金融机构定向支持经济发展,包括向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重点文化企业发放的贷款增量给予奖励,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实施风险补偿,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担保给予补助。
  4.支持金融惠民工程,包括金融机构开办网点补贴、定时定点服务补贴、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补助、对采集并向人民银行报送农户信息给予信息采集费用补贴。
  5.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企业在国内主板、创业板、新三版,国际主板、创业板上市和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并符合“新三板培育计划”的省级奖励50万元。
  6.其他政策,包括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购房贷款补助,支持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2014年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的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补助资金(不包括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359.27万元,其中仅德阳银行一家就获得补助资金616.67万元。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992.56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8039.90万元。
  (二)省级最新的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
  2015年10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5〕85号)和《关于实施鼓励直接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5〕86号),从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基础金融服务,支持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九个方面制定了22条具体政策,期望通过政策引导,实现放大效应,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这两个文件整合了现行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将分散的政策通过梳理集中,进一步规范了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力度。
  (三)市政府已出台的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
  1.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我市建立了规模为2亿元的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周转贷款的应急资金需求。
  2.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助。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以借款人信用为保证、未附加抵押、质押和其他担保等条件的信用贷款,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再增加20%补贴。
  3.对担保机构实施定向补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对我市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补贴。对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保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风险损失给予20%分担。
  4.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的财政政策。对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国内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或挂牌交易的奖励最少5万元,最高达250万元。
  5.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奖励,市财政2014年安排市级金融机构奖励资金214万元。
  6.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配套措施。包括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有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等。
  二、现行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从上到下层层都在制定出台,既有补贴,又有奖励,还有损失分担、贷款应急周转等等,涉及到许多方面,各级政府大有兜底金融机构的风险损失、彻底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势头,但现实是预期目标与实际效果存在较大差距,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究其原因:
  一是忽视了金融机构本质上也是企业这个核心问题,忽略了金融企业所经营的产品的特殊性。金融企业是企业,注定它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将风险控制到最小。金融企业经营的资金主要来自各类存款及补偿性的收费,涉及到众多攸关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金融企业受到严格的政策约束和行业监管,无论地方政府出台多少刺激政策,金融企业往往只能打打监管政策的擦边球,很难指望金融企业完全按照地方政府所期望的那样大胆创新和有实质性的突破。
  二是层层政策叠加,肥上添膘。地方不出台支持政策似乎就是不作为,而出台政策又找不到新的切入点,于是比照上级政策,累加支持。如,企业上市奖励,省上奖了市上奖,甚至县上还要奖励,企业上市,本身就是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而真正需要资金扶持的一大批中小微企业却面临融资难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是上级出政策,下级买单,切割地方有限财力。现行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多、散,基本已经做到了面面俱到,但其实重点不突出,省级政策要求市、县配套的项目多,地方财政承受着大量配套资金安排的压力,适合本地经济发展需求的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难有创新。
  三、厘清财政与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界限,找准市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的结合点
  金融资金具有风险性、有偿性、逐利性,金融企业如果完全按照自身目标就会嫌贫爱富,这就需要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来引导金融资金的投向,财政和金融形成合力,互动配合,共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形成各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互补格局,要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政策叠加,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切实用好,用出效益。
  ——建立隔离金融风险与政府风险的防火墙。政府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是不能将金融风险和企业融资风险揽到政府来。
  ——引导和激励金融资金向本地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倾斜,扶持本地的新兴产业、弱势产业、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力度,逐步缩小城乡二元化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益,集中财力,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四、市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充分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的政策。主动调整经济结构,适应上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的支持方向,确保上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清理调整规范市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与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政策出现叠加的应该取消,将有限财政资金用于其他更多需要支持的方面。
  (三)实施定向贷款风险损失分担。对金融机构为市政府确定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弱势产业和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在为企业提供了适度贷款优惠支持、在有效控制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的这几类贷款损失进行分担。
  (四)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为己任,不以盈利为目的。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条件、降低担保收费,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对担保机构为实体经济融资担保给予费用补偿和担保风险损失分担。
  (五)全面实施农业保险,为农业抗风险提供基础保障。除省以上统保品种外,对具有地方农业特色的小宗粮食和蔬菜种植、畜牧和水产养殖、林业等农业经济全部纳入特色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开展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稳定农业收益,提高财政补贴比例,降低参保农民负担。
  (六)建立市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基金吸收社会资本来我市建立天使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切实支持新兴产业孵化、成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整合现行财政支持农业、工业、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各类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以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为主题,既可以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直接资本性投资,也可以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深度参与,全面支持我市经济发展。
【课题组组长:刘龙春
课题组副组长:杜习瑛 张肇梧
  课题组成员:何云金(执笔) 晏 华 李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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