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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

四川专员办、

  结合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调研工作,四川专员办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

  细化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近期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显示,部分地区存在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未按项目初步设计施工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短,工作难以做实做细,设计不合理,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一是要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避免与国土、发改、农业、水利等其他部门项目冲突,避免重复建设。二是项目设计要切实加强项目区实地勘察论证和调查研究工作,把规划设计做详细,建设内容要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变更。

  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各地农发机构和专员办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逐步形成“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格局。一是对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的各类单项工程,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不予批准,避免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设计,影响工程进度。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专员办要综合运用定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动态掌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非现场监管发现的线索,选择项目进行现场调查、专项检查、查后回访等各种形式的现场监管。三是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各级农发办要严格对照实施方案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能充分发挥效益。可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年后再开展绩效评价,突出项目效果,改变重分配轻绩效的理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强化竣工项目建后管护。从项目区实际情况来看,“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项目区排水沟、路面有淤泥、杂草,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项目未能充分发挥效益等。因此,一是要及时落实管护主体,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二是逐步修订完善项目管护经费管理办法,适当拓宽管护经费开支范围,下放项目管护经费管理权限,交由乡镇管理使用,并报县级农发和财政部门备案备查,做到管护事权与财权统一。三是增强项目区群众管护意识,发扬主人翁精神,共同做好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逐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是要适当加大项目效果所占分值,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鼓励实施主体围绕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来设计项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扩大群众话语权,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二是赋予专员办一定自主权,围绕各地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地设计部分三级及以下指标,减少过高的信息成本和过于繁琐的指标收集,体现可行与节约原则。三是在指标体系中适当设置加分项。对产生远期效益、间接效益、示范效益和辐射效益显著的,给予一定的加分项。鼓励各地按政策导向创新投融资模式和建设管理模式,通过绩效评价实现加速推进试点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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