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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研究

娄底市娄星区财政局/龙福涛 黄 奇

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前提条件。随着财政收支规模日趋增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有序,不仅是财政管理重要的生命线,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本文旨在通过对娄星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现状的分析,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一些切实的应对措施。
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娄星区自2012年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区直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实现财政资金和部门的全覆盖,逐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启动资金监控系统基础监控规则,严控支付比例以及公务卡消费所占比例,当公务卡刷卡比例未达到授权支付总金额的25%时,单位的授权支付将被自动冻结。2016年,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占总支付资金的95%,公务卡支付占授权支付比例为31%。同时,按照“五权不变”的原则,推进了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性资金的收付都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实现区财政对乡镇办各类财政性资金收付活动全过程监管。通过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二)规范财政帐户管理。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专户进行撤并,使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简、统一、规范、高效。制定了《娄星区直预算单位帐户设立审批制度》,规范单位银行帐户开设程序,严控帐户开设,严格管理存量帐户,实行动态监控,实时抽查,全过程监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区直各预算单位和乡镇,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开设了一个与财政结算的零余额帐户,无特殊原因,无领导审批意见,单位不得开设其他帐户。(三)严格资金拔付程序。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核批准制度,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监控,通过对单位用款计划、用款申请的逐级审核,对资金流向从严把关,使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更为安全有效。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定《娄星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娄星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星区关于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有关资金安全管理的文件,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筑建了安全的防火墙。(四)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建立资金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对内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检查,对外定期安排资金检查项目,对经建、农业、社保等项目和资金量比较多的部门,主动申请纪委介入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岗。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对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做到项目动工前有评审,项目竣工后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有跟踪,全程监督,及时排查风险、堵塞漏洞、处理问题。(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区直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配备财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报相关业务股室备案。财政国库部门严格按规定分工足额配备岗位,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帐务或档案管理工作。在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的基础上,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建立了相关岗位考评制度、奖惩制度、轮岗制度、相关行为回避制度。(六)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严格印鉴、票据、对账管理。专用印章、公章、私章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实行人、印分离,专人、专柜保管,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专人、专柜负责保管,并建立了严格规范的票据领用和核销制度。财政国库部门通过“横联系统”与人民银行对接对财政资金实行动态监控,按月、按季与银行、业务股室、预算单位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帐实相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分类建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规范,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政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一致。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国库部门专户设置过多。财政国库部门在6家银行开设帐户29个,其中: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4个,预算外资金2个,其他专户23个。而财政部核准可开设的帐户数是7个,其中: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4个,社保资金帐户3个,其他帐户一律未核准,划入待定。银行帐户开设过多,造成资金监管困难,资金调度有阻力,银行压库不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各银行间与地方政府关系错综复杂,关系难以协调平衡,帐户撤并工作进展不顺,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二)帐户开设不够严格规范。各大银行对存款总量都有严格的考核指标,为了争取存款任务,各银行公关手段层出不穷,找领导、拉关系、搞回扣的事情屡见不鲜,让财政部门疲于应对。有时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和关系,财政部门往往只能妥协,在不同的银行或是同一银行不同的分理处开设帐户,为帐户的后续管理和资金的监管带来了不少的困难,急需整顿和规范。完全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撤户,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困难。尤其是一些街道民政室帐户总是撤销不到位,继续保留单独帐户,和财政分开核算,双线运行,资金游离在财政监管。(三)国库核算软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财政专户财务核算软件运行多年,有些功能模块已明显不能满足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需求,给日常工作运行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如记帐凭证需手工逐笔录入,系统提供的各专项资金收支明细,报表格式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要求,需每月手工汇总处理。社保资金专户到现在还是采取手工开票的方式核算,未引入拨款书流程。(四)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少数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难以胜任会计工作,财务管理混乱,岗位监督、资金监管流于形式,会计工作长期得不到改善,难有起色。尤其是乡镇会计从业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通过抽查一部分帐目,发现会计基础比较薄弱,原始凭证要素不齐,自制白条列收列支现象普遍存在;会计科目、账簿设置、会计处理方法不规范,对同一经济业务前后年度会计账目运用、会计核算方法不一致;记账,对帐不及时,有些村(居)一年、半年做帐一次的现象是常态;凭证审批,传递方式不规范,库存现金余额过大,白条抵库普遍存在;会计档案装订、管理、查询,出借手续不健全,比较混乱。
三、建议及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继续深入推广公务卡改革,减少公务活动中的现金支出、提高公务开支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在日常操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使3.0系统使用更加准确方便。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逐步规范预算单位支付行为。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公务卡刷卡结算比例,促进支出规范、合理。
(二)逐步取消资金过渡户、代管户。现时期,区域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进入结构性调整期。收入滞涨,改革性刚性支出逐年加大,随着车改、乡镇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实,财政支出已入不敷出,举步为艰。为保运转,财政部门只能加强与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争取资金调度,应对日趋严峻的财政收支矛盾。各种类型的过渡帐户,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分散于各银行各帐户之间,造成资金沉睡和浪费,有些甚至沦为单位和部门“小金库”资金的来源,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新形式、新常态下,取消过度户、代管户,整合财政资金势在必行。只有打破常规,整合各方资源,打破部门利益链条,加速资金流动,减少资金调度压力,才能渡过难关,涣发新的生机。
(三)加强政府购买金融服务的管理。金融是地方经济腾飞的基石,在新形式下,应在有限的资源内,加强对现有财政存量资金的利用和管理,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对社保资金、代管资金、专户资金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讨,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数据模型,计算出在一定时间周期内,沉淀及流动资金量,面向所有商业银行公开招标。中标银行在面向中小企业贷款、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政府PPP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为企业、政府、银行、社会各方建立一个互利互惠的共赢模式。“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各银行可公平参入财政存款的竞争,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加快娄星区经济的发展,促进“阳光财政,阳光政府”建设。
(四)健全资金控管的制度体系。权力必须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有制可依、执制必严、违制必究”,为“人、财、物”运行筑起堤坝,规范程序,明确法度,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腐败。制度设计要从实际出发、要进行科学论证、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制度既要适应现实需求,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还要与时俱进,不断、及时地对制度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制度出台后,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一旦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构建资金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财政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特别是财政监督部门与各业务股室之间紧密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料共享、人员共用,结果互认。创新工作方法,在监督内容与方式上力求创新,利用预算系统、支付系统数据,加强电脑生成数据的分析,改变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的监督方式,实行事前审核调研、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总结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健全及时预警纠错机制,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控,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构建财政资金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六)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以提高单位资金安全管理为重点,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为目的,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规范财务基础管理。一是制度建设。检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财务岗位,是否按照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监督的要求建立了资金安全管理体系。二是账户管理。资金帐户是否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账户开设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有“小金库”。三是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帐务处理是否真实、及时、有效,对帐是否按时、规范。印鉴管理是否实行人、印分离。四是支出管理。是否按规定发放各项津补贴,有无乱发补贴补助、公款送礼、公费旅游现象,检查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使用,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三公经费”开支的行为。(七)构建高素质财务人才队伍。应深化人才体制改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才尽其用,为财务人才的成长,营造合适的土壤,使高端财务人才能流进来,扎下根,好创业。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解决财务人员后顾之忧,促使财务人员坚持原则、大胆工作。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善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加大对本土高端财务人才的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借助大中专院校,各培训中心的师资力量为人才培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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