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ller是一家国际风险投资公司的项目经理,客户范围集中在美国“硅谷”的尖端生物科技企业。不过,由于近年中国市场发展迅速,再加上人民币的持续走高,他想把一些资金投到那里试试。目前他对位于武汉东湖开发区的一些光电子行业的高科技企业很感兴趣,但出于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担心和对投资渠道的顾虑,一直下不了决心,而与此同时,很多位于开发区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却受窘于“融资难”而一筹莫展……
然而,不久前,“代办股份转让”让Miller重新燃起了进军中国的念头,也点亮了东湖开发区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曙光。中国证监会已经批准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试行代办股权转让,股份制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将再添一条融资渠道。
代办股份转让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去年1月23日,中关村科技园区获批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标志着高科技企业利用代办股份转让融资的开端;截至今年5月初,中关村共有13家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累计成交金额达到1.57亿元,已经成为达不到上市条件的中关村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目前,针对试点园区而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主要面向园区内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前期投入较大,普遍具有较强的融资需求,但仍达不到公开发行的要求;此外,它们的财务基础薄弱,难以承受过重的债务负担。对于这些企业而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对其开放意义深远。而回到代办股份转让的本身,作为主板市场的良好补充,其财务方面的融资利好究竟又有几多?
利好之一:降低成本
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办法》的规定,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转让系统”前,必须是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让的服务定位非常清晰,使他们免于在通过上市的准入“高门槛”上大耗血本,因为这些发行成本对于大多数仍处于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而言,实在是个沉重的负担。
实际上,除了寻求上市的可能外,更多的企业主要依靠银行抵押借款等短期负债,不仅资金来源有限,而且在当前处于“加息”通道的宏观背景下,巨大的财务费用也给企业套上了沉重的利息枷锁,使一大批有潜质的高科技企业步履维艰,甚至连维持生计都成问题,难以在R&D(研发)上加大投入,导致企业迟迟不能腾飞,上演了一出出“伤仲永”的企业悲剧。而通过引入代办股份转让的融资机制,这些企业不仅能及时地获得资本支持,更重要的是免去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全面降低融资发生的直接财务费用。这样的结果就是企业全身心地投入到主业研发,园区成活率大幅提升。
利好之二:优化财务
一般而言,在处于初创成长期的企业中,由于缺乏经验以及前期业务成本等问题,这些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财务基础普遍比较薄弱;再加上股权融资难的压力,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投入不足和负债成本激增等问题,造成了这些企业的财务状况大多“营养不良”。
然而,通过引入代办股份转让,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望得到全面优化。这是因为,企业在获批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之前,必须经过由主办券商具体操作的财务风险检查,主要依据来源于《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包括:调查公司目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这些强制性规范对于那些财务“营养过剩”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可能不过了了;但对于这些财务“营养不良”的中小企业来说,却是难逢的财务福音,能够借助这些规范在短时间内提升自身的财务水平。
从具体的数据看,优化效果一目了然。据报道,从2006年中关村园区内股份报价公司披露的年报来看,这些公司的总体财务状况较挂牌前得到了明显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表现出了较好的成长性。其中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甚至已有6家股份报价公司达到了公开发行的财务指标要求。由此,代办股份转让对企业的财务优化可见一斑。
利好之三:增强内控
此外,企业的内控也能从代办股份转让的过程中获益匪浅。由于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与技术创新息息相关,企业的创始人往往是核心研发人员,总经理兼任技术一把手的状况屡见不鲜,这很容易造成了业务流程与行政流程的管理混乱,从而形成内控风险点,存在内控隐患。
然而,借助代办股份转让的帮助,主办券商要通过考察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一系列基本要素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并有效。并将实施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风险评估报告、评价公司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的有效性、查阅业务流程相关文件等具体举措,来了解业务循环流程和其中的控制措施、控制内控风险,增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这些举措也同样来源于《指引》的要求,涉及了高管层、风险层、业务层、制度层等多个层面的协调控制,体现了全面内控的核心思想,并且措施相当具体,包括岗位权限设定等内容都包括在其中。从实际效果看,中小高科技企业都能按照这套措施的要求建立完善合理的内控体系,大多数企业的内控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利好之四:推动治理
根据管理学理论,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有没有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当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空间。然而,在实际中,限于成本以及规模的限制,中小高科技企业通常没有精力和能力构建现代的企业管理体系。更多的情况是“作坊式”管理,不仅与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身份不相适应,更是与现代的治理结构格格不入,甚至阻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一般而言,通过公开发行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普遍能够得到优化;但由于中小高科技企业大多达不到公开发行的要求,因此这无异于天方夜谭。实际上,通过引入代办股份转让,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进程也能得到推动。同样参照《指引》的要求,任何希望借助代办股份转让融资的企业,都必须通过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查阅公司章程,了解股东大会、董事会(含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关注公司章程是否合法、合规,三会议事规程、三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是否完整齐备、符合规定,考察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与决策程序、管理人员权力分配和承担责任的方式、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与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