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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自然资源计价探讨

余杭区财政局 俞 征

资产负债表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核心部分。与以往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政府资产计价规则相比,权责发生制下的资产负债表内部分资产计价方法有较大不同。为规范政府财务报告中的资产确认及计价,财
政部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后相继颁布了
《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六项具体会计准则, 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但对于政府资产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资源的核算计价并未涉及,至今也没有统一、明确的办法。
至2018年,余杭区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历经五年。从这几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来看, 各单位均没有把自然资源作为政府资产进行核算的意识,甚至有的管理单位还未进行全面统计,更谈不上对这部分资产进行计价,因此探讨自然资源的价值核算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现实意义。

自然资源计价的标准和方法

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在现有的认知程度和科学技术条件下,当前能够拥有或者控制的,通过开发利用后预期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水资源、水产资源、土地资源、土壤资源、木材资源、矿物能源资源以及其他资源七大类。而国际上,自然资源核算的理念、理论与方法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与政府间组织,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践逐

渐形成了一系列自然资源核算的理论方法。
(一)国际统计标准
目前,得到广泛认可的自然资源核算体系是联合国等五大机构联合颁布的SEEA-2012。1993年,联合国统计署构建了综合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EEA- 1993),作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1993)的附属卫星账户,首次把经济核算的资产边界扩大到自然资本。2001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家工作组第一次发布了《环境管理核算的规程与原则》,在总结各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发布了SEEA-2003。这本核算手册由4组账户组成,并分别讨论了具体的核算方法,汇聚了多年来环境经济核算领域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明确了核算过程中涉及的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2014年,联合国统计署等国际机构正式发布《2012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
(SEEA-2012),这成为首个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国
际统计标准。联合国将SEEA-2012推荐给世界各国用以核算自然资源,诸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众多发达国家也已经将它融入到本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二)具体核算方法
在一系列标准基础上,国外学者提出了多种理论方法,但各种方法都有其适应性和局限性。概括而言,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市场法
又称市场比较法,通过比较相近情况下自然资源的交易价格来确定本地区的自然资源价格,可分为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这种方法最简单有效,但是需要有较为成熟的资源市场和可比较的参照物及评估指标。由于大部分自然资源资产并未形成成熟公允的交易市场,因此此法只适用于交易市场成熟度较高的自然资源,比如矿产资源。
替代市场法,针对不参与市场交易的自然资源, 用替代的物品和劳务来确定其价值,如旅行费用法, 意愿调查评价法等,此法一般适用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用于娱乐的森林和湿地等。
2.收益法
包括收益倍数法和收益还原法等方法。收益倍数法是较为简单的方法,比较常用的方法是影子价格, 该方法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运用数学线性规划来确定自然资源的最优配置价格。但是,影子价格法只能静态反映自然资源的最优配置价格且无法表现资源本身的价值。
收益还原法,基本公式是: V=ar [1-1(1+r)x] V=ar1-11+rx
式中:V表示自然资源价值,a和r分别代表净收益和折现率,x代表剩余收益年期。
3.成本法
包括生产成本法,净价法和机会成本法等方法。生产成本法,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计价方法,根据自然资源价格构成因素和表现形式来确定其价格,可用于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和野生生物资源的估价。机会成本法是在无市场价格的前提下,通过估算自然资源的投入成本所牺牲的替代用途收入来确定其价值。净价法是在机会成本理论的基础上计算可交易的自然资源价格。

实施难点

(一)目前国家层面的自然资源调查每10年或更长时间开展一次,地方政府往往无法完整地普查当地的数据成果,更不用说有效利用这类数据。
(二)由于部分资源环境要素不参与市场交易,

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来确认其价值,选取哪种估价方法是个难题。
(三)我国国土辽阔,资源丰富,地形复杂,区域差异大,如何制定出一套涵盖全国各个区域,统一的自然资源核算标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相关建议

我国自然资源计价、核算起步较晚,建议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根据我国国情,贯彻“先易后难,先实物后价值”的原则,对自然资源进行确认与计量。
(一)首先应对自然资源开展清查,全面统计自然资源的实物量,可先统计土地和森林等统计体系比较成熟的资源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再统计其他难以取数的资源,如水资源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编制相关资源的实物量表,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分类披露主要信息。
(二)为了更好地开展自然资源核算,应根据各地区的区域特点、资源、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划分区域,建立单项资源的地区自然资源统计体系,在此基础上提出标准化的价值计量方法,形成全国的自然资源核算体系。
(三)在自然资源实物分类统计的基础上,明确核算主体和计价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计价核算。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议首先选择市场价格法进行资产估价,该方法能体现市场对相关资产客观评价,有利于反映物价变动和管理水平对资源资产的影响,可以更准确地比较、评价和预测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对于无法在市场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资产,可使用净现值法、生产成本法作为次优选择。
(四)计价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资源要素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根据我国的自然资源利用状况,对不同种类的资源选择不同的核算方法。例如,水资源可根据市场需求采取阶梯式定价; 煤炭,石油等资源根据其消耗的成本估计其价值。在实际操作中,要勇于探索新方法,在各类计价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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