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房地产建筑财务管理 > 浅谈境外工程外账管理经验

浅谈境外工程外账管理经验

水电八局国际公司/阚连吉


目前,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对国外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给中国对外承包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加强管理,从粗狂型向精细型转变,是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本文重点介绍境外分包工程中总包商和分包商外账核算的一点经验和建议。

一、外账的含义

本文所指的“外账”不同于国内个别中小企业所设立的“账外账”,而是指境外企业项目根据境外当地财经法规和会计政策所建立的供当地税务机构稽查审计并以此作为报税依据的账套,“外账”是针对满足国内核算要求而设立的“内账”相对而言。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外账”核算是合法(境外法规)行为,而“账外账”在国内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境外项目而言,外账核算是税务筹划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务风险和项目税务成本。因此,外账核算就显得格外重要。

二、总包商和分包商外账核算模式

本文中的总包商和分包商特指在境外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

(一)总包商和分包商外账核算方式

总包商和分包商在境外核算可以分开核算,也可以统一核算,对于总包商来讲,一般应选择统一核算较为合适,主要原因为:

1.如果单独核算,根据当地法律要求,分包商会承担当地各项税费,而这些税费分包商在投标时会加入到分包单价报价中,从而会增加总包商施工总成本。对于分包商而言,如果单独核算,需要应付核算、咨询、税费申报等工作,从而也需要增加资源投入,增加施工成本。因此,无论是总包商还是分包商,外账统一核算都是最佳选择。

2.税务筹划是一项系统工作,具有整体性和连续性,外账统一核算便于税务统一筹划和统筹管理。同时,统一核算有利于保持外账统一、规范、合法,从而降低税务风险。

(二)外账核算途径

外账一般可以自己核算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为核算,两种核算途径各有利弊。

1.自己核算

利:有利于税务筹划实施,合法避税,降低税务成本。

弊:因对当地税务法规了解有限或理解错误,在追求降低税务成本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税务风险。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算

利: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当地财经政策和税务法规了解更为深入,核算外账更为规范符合要求,涉税风险也最小。

弊:因核算外账一般最后都要经过税务审计核查,事务所都会出于自身风险最小化考虑,会更严格,不利于降低税务成本。同时,委托事务所核算也需要支付相关核算费用,增加项目成本。

对于核算途径的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对当地市场比较熟悉,对政策法规了解比较深入,可以选择自己核算;如果对当地市场不熟悉,出于谨慎性考虑,为了降低税务风险,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算。

(三)外账成本归集方式

外账成本,一般可分为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使用成本和现场费用等项目进行归集,内账成本中的分包成本因涉及到当地相关税费(预扣税、增值税等),可以改分为人、材、机、费等项目分别记入到外账分项成本中。

(四)资产产权归属及处置

1.账户资金管理

为了便于管理和外账核算需要,总包商需以总包商名义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专用账户授权分包商专款专用,项目最终财务清算支付完毕后,分包商应结束对专用账户的使用,总包商在征得分包商的同意后,由总包商负责办理专用账户销户手续。

2.施工机械和存货处置

如果分包商需要从国内进口设备和材料物资,可以以分包商总部名义在国内办理出口,在境外以总包商名义进口,全部纳入外账核算;同时,分包商支付总部代付款和管理费,在外账处理时,可作为支付设备和材料物资采购款处理。

仅以总包商名义进口,实际所有权归属分包商的设备和材料物资,实际产权应全部归分包商所有。工程结束设备和剩余材料处置时,外账以总包商名义在境外按当地法律法规办理处置手续并进行外账处理;内账则根据国内法规制度要求由分包商自行处置入账。

(五)税负分割

核算过程中缴纳的各项税费(代扣代缴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各自承担;最终缴纳的利润税,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双方外账成本进行分割各自承担。

因分包商在境外以总包商名义经营(外账统一核算),所以如果在境外存在缴纳利润税的情况,需由总包商在国内统一进行抵扣,如果总包商在国内成功取得抵扣,一般应将归属分包商的部分返还给分包商。

(六)注意事项

1.统一进行外账核算,总包商应制定统一的核算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税务筹划方案,同时应使用同一款财务软件,以保持外账核算规范、统一。
2.分包商提交外账票据给总包商,可以以提交原始票据的方式也可以以提交外帐凭证和账簿的方式。在提交时,分包商应做好移交清单并经双方确认签证,以作为以后外账成本分割的依据;同时做好内、外账凭证索引一一对应,以便以后查阅原始票据原件。

3.对于外账成本票据提交的相关要求,总包商应在分包合同条款或双方财务管理细则中明确,以便以后外账核算能够顺利进行;同时,针对分包商外账成本票据的移交进度和总额,总包商可以通过控制工程进度结算和资金支付进行控制。

总之,不管是主包商还是分包商,走出国门,都存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共同点,双方应加强合作,在满足境外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法避税、降低成本,共同提高经济效益。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