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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为方便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现就咨询较多的评审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一、同级改职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有何具体要求
 
1.工作岗位发生变动;
 
2.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
 
4.通过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5.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二、同级改职人员任职资格时间如何计算
 
同级改职后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任职资格时间可从原职称获得时间算起。
 
三、工资兑现审批表有何具体要求
 
1.应为由原职称兑现为现任职称工资的审批表原件;
 
2.个人档案归所在地组织部管理的,工资兑现审批表无法提供原件时,可由所在地组织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组织部的印鉴。
 
四、对后取得学历专业不对口的人员有何特殊要求
 
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包括党校学历)且所学专业为非经济类专业的人员,按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规定执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没有《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的将不予受理。
 
五、对市(地)或省直主管部门提供的推荐函、所在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有何要求
 
1.市(地)或省直主管部门提供的推荐函,应说明对申报材料的审查认定结果,表明同意意见。
 
2.所在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应说明“五公开一展示”等推荐程序履行情况,推荐结果公示情况。
 
六、对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如何认定
 
评委会接收申报材料时,对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对有异议的学历证书,工作人员将调阅申报人员学籍档案或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核实;对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核实,当场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双实用计划”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如何申报
 
符合黑办发〔2018〕31号文件规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中被单位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帮扶和指导服务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单独核定高级职称指标,由省人社厅组织评审,省社科联不予受理,各市(地)、各中省直部门自行上报。
 
八、关于申报材料封装有何具体要求
 
1.推荐使用与装入材料厚度相适应的宽底档案袋,并对边角、封口处适当加固,以防止取阅、搬运、二次封装过程中出现破损。
 
2.《申报材料目录》应如实填写准确,粘贴于各材料袋正面。
 
3.尽量减少装袋数量。
 
九、申报材料的分类和排序有何具体要求
 
1.A类材料(主要包括拟晋升职称评审表、个人信息确认表、现任职称资格证书、现任职称考试合格登记表、现任职称评审表、聘任证书、合同、学历证书、工资兑现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各种审查表和证明等)单独装一袋,要按照评审工作通知列出的顺序进行排序,可将材料订成册,但不得将在网络平台上下载打印的职称评审表装订入册;
 
2.B类材料(主要包括业绩材料、论文、论著、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工作经历与专业能力证明等)要按照时间、项目、工作内容、材料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排序,材料较多的可多袋分装,但不得与A、C类材料混装;
 
3.C类材料(主要是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答辩论文”)单独装一袋。
 
上述解读与省人社厅新规或特定人员政策有矛盾的,以人社厅出台的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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