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或相关专业学术著作1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
本条中所有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三)主持编写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培训教材2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正式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