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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经济师申报论文发表要求条件

 学术成果条件

  参评人员须在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所提交的学术论文成果应与现在从事的工作相关联。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须出具作者写作内容及字数的证明。
  2、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报纸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3、县以下(含县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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