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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自行承诺符合全部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数据审验或现场验证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详见“上海市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相关问题解答”https://www.czj.sh.gov.cn/zys_8908/zcjd_8969/qt_8982/201902/t20190213_179837.shtml#wenti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