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高会评审材料要求 > 河南省高会评审申报材料清单与要求

河南省高会评审申报材料清单与要求

(一)《资格审查表》(A3)一式三份。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或B5)一式三份(必须是标准文本格式,单页格式不予接受)。《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三)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45份(正高级申报简表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四)申报材料的目录(清单)。

(五)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装入申报材料,一份单位留存。

(六)有关证书原件和其他附件。1.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证书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3.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4.申报会计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七)最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八)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需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件和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任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

(九)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人员,应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7份。

(十)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公开展示文件。

(十一)《关于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1号)文件规定评审放宽范围的人员申报,需提交相关部门证明原件。

(十二)委托评审人员,须提交国家(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集团母公司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以上证书、证明、附件等所有申报材料,均应提供以申报人名字命名的PDF格式的电子扫描文档,电子文档名字格式汉字姓名+正高(或副高)

(十三)个人信息上报盘。

四、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集中申报。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