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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会计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申报途径和内容
2018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系统”网上申报入口(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省级/部门/省人社厅/部门事项/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申报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二)报送纸质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凡高评委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需按照《2018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清单》的要求,将报送的材料装订成册并装袋,经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高评委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材料有: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考办领取,表格内容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不可打印或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1张。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018年申报系统生成)一式2份(A3纸张打印复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3、2016、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提供复印件的需经申报人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如无聘任证书,需提供原聘任单位聘任文件等证明原件)、获奖证书。
5、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起,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历由所在单位和各级审核部门审核。申报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供审核部门审核。无法在学信网上准确查询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8、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9、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0、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8年度岗位设置使用情况》。
11、申报人员个人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3、8、9、11项所列表格或证明可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www.ecz.gov.cn.)的“会计考试报名”栏目中下载。
(三)下列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还须提交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聘用合同)。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三)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所有材料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
4、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的顺序编写目录、页码。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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