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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现场办理问题

根据市财政局发布的《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襄财会发【2019】3号)文件有关规定,第六条3小段{六、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衔接。(三)对于采取其他形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由于“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申报和查询系统”尚在建设中,现在仍需要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地财政会计部门现场办理学分登记”}。问题1.请问是财政局的哪个科室负责登记市直的学分?问题2.为什么大厅工作人员回应不登记学分了? 

 

市财政局:你好:按照《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属地登记管理,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在工作地所在的县区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此前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简称原从业证)的人员,1、现工作地与原从业证所属地一致的,完成了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不用现场进行登记;2、现工作地与原从业证所属地不一致的,直接在工作地凭工作证明申请变更属地(类似原从业证的省内调转),在变更后的属地接受继续教育并登记学分。所属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登记。襄阳市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相关联系方式参见襄阳市2018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领证公告附件。已在襄阳市财政局公众网公布,详细请关注。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710-3230217 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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