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论文 > 温州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内容和要求

温州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内容和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浙财资产〔2019〕1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不包括用于保证部门、单位和机构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一般包括政府储备物资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及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两部分内容。其中,资产报表为数据填报部分;资产分析报告为文字分析部分。
(一)资产报表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保障性住房情况表、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等(见附件1)。
(二)资产分析报告内容
资产分析报告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资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资产基本情况。对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2)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对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3)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4)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进行分析。(5)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编制依据
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填报详见《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三、编制范围
(一)各单位应当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填报本报表。
(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的基础表和汇总表,是各基层填报单位和汇总填报单位统一使用的报表格式。各基层填报单位是指单位所属的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市级各单位要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培训力度。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工作;市级主管部门要对市本级及所属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对本系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三)确保数据质量。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级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加强与相关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实物量数据的比对分析。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市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认真组织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录入、汇总(合并)、审核等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确保同口径数据与业务主管部门一致,市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业务统计数据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分析研究。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要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在报告中除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外,还要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提炼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工作继续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五)按时完成任务。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根据行政隶属关系或财务隶属关系,通过“资产云”逐级汇总审核报送。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应确保按时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汇总审核工作,于2019年3月15日前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温州市财政局报送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附件包括本地区、本部门《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汇总表)》、资产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请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填写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9年3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邮箱地址:66942049@qq.com)报送温州市财政局。
(二)温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联系方式:徐峰 88509596;郑超 88500969;徐梦茹 88523176。“资产云”技术支持热线:88503807。
附件:1.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单户表)
2.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汇总表)
3.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4.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汇总表


温州市财政局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