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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会计师参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

 专业能力业绩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系统掌握经济和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对本单位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指导;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对重大项目和经营战略可行性的研究与论证能力,能对一个地区(部门、系统、行业)或一个单位的经济计划运行情况进行预测,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参加制定两个以上适用于本单位(部门、系统、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付诸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参与重大项目和经营战略可行性研究的论证,实施后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承担经济、财务、会计、审计科研课题,获得市州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大中型以上企业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提供文件或证书);
(四)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推行会计电算化应用和企业管理信息化方面参与筹划和设计,实施后取得较大成效(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作为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能够独立完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累计10项以上(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六)作为主要编写人,执笔撰写5000字以上的重要财务分析报告1篇以上,经专家审定,确有较高专业价值和重要实务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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