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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后审查注意事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二)资格复审。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安排。市州人社(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19年11月19日前)做好本地区考试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成绩合格人员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见附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市州人社部门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不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查,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届时,若查明报考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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