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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化初中高级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 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主 要包括健全职称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 评价机制等5方面内容,已于2019年12月 10日施行,有效期5年。 与原评价条件相比,主要有以下重大 变化:

一是合理界定会计财务实务工作内 涵,拓宽会计人才选拔范围。结合当前发 展实际,改变过去对会计实务工作的狭义 定义,将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界定为主要或 大量运用会计或财务管理知识的各项专业 实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管理会 计、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信贷分析、审计、财务与管 理咨询、股票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分析、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是建立会计职称与相关职称(职业) 资格对应关系,减少重复评价。获得审计 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等属性 相近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 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的,均可视同会计 师职称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与评审。

三是完善评价标准,科学合理评价人 才。突出评价会计人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 献,重点考察会计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 道德,改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 的倾向,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 不将论文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 件。探索以专业工作实践成果如专题研究 报告、专业调研报告等作为成果形式替代 论文要求。

四是创新评价机制,优化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 制,针对不同职级的特点,采用考试、评审、 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 实际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改变 原来单一的定性评价方式,实行定性与定 量评价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主观因素, 使 评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五是向优秀和基层会计人才倾斜,建 立绿色通道。对高级会计师晋升正高级会计师设置了破格条件,第一类是业绩突出, 贡献重大,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第二类 是任高级会计师期间入选省级高端人才计 划或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者; 第三类是对长期在粤东西北和基层一线工 作的会计人员的政策倾斜。此外,符合国 家和省相关规定的各项高端会计人才,包 括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省引进领军人 才、省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南粤突出 贡献和创新奖个人或团队带头人、全国高 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等,可按照 相应程序认定为正高级会计师。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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