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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0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0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 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 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镇(街道、 园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粤财会〔 2020〕8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设立的全国会计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 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 2020〕1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广 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粵人社规〔2019〕39 号)的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 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我省会计专业技术 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一)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 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 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 资格。
(三)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 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办毕业、或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 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 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气是指审计师、经济 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 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 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 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 评审。
(五)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 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 12月31 H;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 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 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 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 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 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 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 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至7日举 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 30-11: 30
中级会计实务
13: 30-16: 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
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 30-12: 00。
五、报名组织
(一) 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 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 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报名具体安排由当 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另行发文通知0
(二) 考生(不含深圳市)报名前应先登陆“广东省会计信 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釆 集。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 (http: //public, szfb. sz. gov. vn/acc )进行。
(三) 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 网(http://kzp.mof.gov.cn)进行。
(四) 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 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我省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6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 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五) 报名程序
1.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如 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要求 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 书),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2,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 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 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 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限内上网自 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3. 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 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试成绩公布后 按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粵发改规〔2018〕9号)有关规 定,2020年度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 科,合计81元/科。
(二) 《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 合计61元/科。
(三) 《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 计61元/科,
(四)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 /科,合计90元/科。
七、考务日程
(-)2020年2月28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0 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
(二) 2020年3月16至31日,组织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
(三) 2020年8月24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 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以下工作:将 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 省会计考办;做好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 备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 2020年9月5至7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五) 2020年9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 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 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
(六) 2020年10月17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 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地 考试管理机构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 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中、高级资 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 2020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 办报送202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 序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 的审查工作。
(二)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 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 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 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 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地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 工作,确保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档案馆。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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