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考试 > 2025年高会考试报名时间 > 黑龙江省2020年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2020年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财会〔2016〕[2016]20号)精神要求,为满足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和企业发展战略对会计人才的需求,结合我省会计人才现状,借鉴兄弟省市培养人才的经验和做法,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通过对高端会计人才系统培养、持续考核筛选,有效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事业单位制度等方面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全省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培养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且有志成为高端会计人才的人员。
三、培养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
3.、具有本科及以上财经类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8周岁。个别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1.、中型以上企业、县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负责人及以上的的;
2.、在高等院校从事会计专业教学研究工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3.、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执业会员,且具有出资人或合伙人5年及以上经历的。
4.、2015年以后参加全国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名列全国100名以内的。
5.、具有省级以上会计领军人才(含后备)资格的。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培养。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培养。
四、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构成。综合考察主要通过走访学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等方式,重点了解学员的现实表现、培养潜力和影响力等。
选拔工作由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相关培养单位配合。
五、培养模式
培养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每年培养结束后,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实施考核淘汰,淘汰不低于25%。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现场教学、课外阅读、课题研究等形式为主,同时设置学员讲堂环节。通过课堂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理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学员之间、学员与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集中培训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每次培训时间10天左右,培训地点待定。
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以高端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引,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聘请优秀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以财务会计、公司金融、管理会计、内控与风险管理等为主,同时扩展到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国学等多学科的前沿知识,课程分主干课程和专题讲座,涉及能力框架的核心课程设置为主干课程,前沿和热点类课程以专题讲座为主。
专题研讨。集中学习期间,围绕主干课程和重点专题讲座,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学员进行讨论,并形成小组讨论报告,帮助学员在碰撞中消化理解课堂内容,推动学员将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现场教学。充分利用培养单位丰富的现场教学资源,根据课程安排,紧密结合所学内容,组织学员走出课堂,走进企业现场,了解前沿、先进的商业实践,帮助学员更好地消化吸收所学内容,同时推动先进实践的广泛传播。
学员讲堂。由班级学员主讲,培养期间安排每位学员至少主讲一次,主要训练学员分析、提炼、总结的能力,并促进学员间的经验、知识与案例分享。
课题研究。组织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开展问题导向的应用研究,以班级所在单位为目标,经过调研确定课题研究的主题。研究主题以该单位所面临的现实管理问题为主,同时该管理问题在同类型单位中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研究成果预期对行业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包括开题、中期答辩以及最终答辩等环节在内的过程管理。
课外阅读。结合高端会计人才能力要求,安排一定的课外阅读任务,要求学员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指定阅读书目的学习。通过持续学习,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科学方法,增强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跟踪管理。跟踪培养以开展在线自学、科研成果、岗位实践、社会实践等为主要内容,重点促进学员开展问题导向的应用研究,围绕课程体系及前沿热点问题阅读相关书目并撰写读书报告,推动学员单位通过更好地使用提升学员的工作实绩,并为扩大学员影响力、帮助学员更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承担社会责任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的平台。
建立高端会计人才管理系统。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和培养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各项表现。与学员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研究的情况,以及参与其他社会实践的情况。
在线自学。为解决部分课程当中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满足了不同学员的个性化需求,为学员开通一定数量的在线课程,通过网络课程提前预习或者课后延伸学习,达到分层次、系统性、持续性的学习效果。
科研成果。指导并鼓励开展问题导向的其他研究,并积极发表论文、承接相关课题研究任务,扩大学员所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溢出效应,同时也提升学员的影响力。
业绩与成长。建立沟通渠道,推动学员所在单位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学员的作用,促进学员在本职岗位上为所在单位、乃至行业创造更大价值和社会效益。本环节重点跟踪考察学员的岗位业绩贡献以及职务、职称、学历等方面的成长。
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情况。主要考察学员积极参与各部门课题研究、政策制定、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征文比赛等工作的情况与完成质量。
社会影响。主要考察学员的社会贡献及影响力。跟踪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教学任务、承接课题研究、参与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兼职、获奖情况等等。
(三)课外自学。跟踪培养阶段,将安排学员自学指定课外阅读书目,并撰写读书报告。
六、考核机制
学员考核由集中培训、跟踪管理两部分组成,权重各为70%、30%。根据年度量化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下年度的培养。
(一)集中学习的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学习小结、小组研讨报告质量、学员讲堂、课外阅读、课题研究、综合表现七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35%、10%、10%、10%、10%、20%、5%。
(二)跟踪管理阶段的考核内容包括在线自学、科研成果情况、参与政府各部门工作情况、社会影响以及工作业绩与单位满意度等五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10%、30%、20%、30%、10%。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取得重大岗位业绩以及作出重大社会贡献的,将给予额外附加分奖励,附加分上限为正常考核成绩的10%。
学员考核将由省财政厅和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七、高端人才使用
(一)推荐为各类专家
1.、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全国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专家;
2.、择优聘任为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咨询专家;
3.、择优推荐为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
4.、择优推荐为黑龙江省总会计师资格认定专家库成员;5.、择优推荐为政府各相关部门项目评估论证专家及预
算监督执行专家等。
(二)支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
1.、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省资助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
2.、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国家、省级政府推荐申请科研课
题、全省领军人才梯队等科研活动。
(三)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库
1.、择优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知名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
2.、择优向高等院校推荐为研究生社会导师;
3.、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
八、经费保障
比照财政部和其他省市做法,在省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培训经费。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经费包括选拔经费、培养经费和评估管理经费。经费使用按照现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