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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和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考试的通知

 

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和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考试考生: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财办会〔2020〕18号),结合我省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和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和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考试于8月29日上午8:30—12:00举行。
  二、考试地点
  闽江学院。
  三、准考证发放
  福州本地考生领取地点:省财政厅11楼会计处;领取时间:8月24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其他地区考生由省财政厅8月24日起通过传真等方式发放。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务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一)考生务必提前完成本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的申领,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考生考前14天在闽或已到闽,建议非必要不离闽。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八闽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且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要求。
  持有“八闽健康码”非绿码以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本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近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提供考前7天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考试当日体温查验≥37.3℃,或有咳嗽、咽痛、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考生须出示纸质准考证和“八闽健康码”,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入考场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纸质《承诺书》(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给监考人员。
  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点的具体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咨询电话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0591—87097147。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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