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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著作要求

根据《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可知,湖南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第 1 作者)、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第 1 作者)。

3.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 1 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 5000字的本专业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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