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7月21日,财政部发出通知,向社会公开选聘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
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特别是研究制定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鉴证指引等,需要社会各方面参与其中。为此,财政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工作大纲》对咨询专家聘期的规定,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
《通知》对聘任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基本条件包括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交办的工作任务,愿意接受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专业胜任能力条件包括:1.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管理经验,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主持设计、实施过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2.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长期从事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和咨询服务业务;3.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人员,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内部控制领域有研究特长和较丰富的研究成果;4.有关监管部门的人员,应具有研究、制定、宣传、贯彻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相关规章制度的丰富经验。
选聘程序由自我推荐、所在单位审核、财政部审定3部分组成。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要如实填写《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于2008年8月25日之前报财政部会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