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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会同科技部日前 修订印发《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旨在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行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落实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 的新规定,体现财政改革新要求 。明 确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未纳入预 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如实反映依 法举借债务等要求,调整财务报告、成 本核算、资产管理相关条款。
二是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 有关要求,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条 款,明确科学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 技成果,可按规定自主决定转让、许可 或者作价投资,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 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
三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 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 意见》的有关改革精神,增加科研项目 资金监管要求,明确科学事业单位是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应强 化法人责任,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四是与政府会计准则相衔接,明 确科学事业单位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 范围,以准确核算科研及其辅助活动 取得收入。
财政部将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密 切关注这一制度实施情况,推进相关 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持续跟踪问效,指 导科学事业单位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 平,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