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接受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干部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又为各级干部管理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客观依据。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快加以研究解决。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多、范围广、责任重、岗位差异大,既关系到干部管理部门考察使用干部,又关系到被审计者的前途及声誉,还事关审计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尽管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两个暂行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对审计标准、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内容规定较笼统、抽象,导致审计随意性较大。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界定、审计原则确认、审计结果运用和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只有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并更具有权威性和稳健性。
2.评价指标体系不够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评价指标是财务活动、综合效益、管理水平、个人廉洁自律及领导责任,由于领导干部的岗位不同,时间阶段不同,缺乏统一规范、定性定量的指标评价体系,尤其是绩效方面的评价更难以界定。例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任期几年就会调整岗位,有的领导为了在任期内取得较好的“实绩”,往往会随意修改规划,大举借债欠债,大搞政绩工程、降低门槛招商、追求短期效应,其目的也是为了发展,但是发展的代价是适度,负债是否过度,给群众谋取了多少利益,是否有利于地方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等等,很难作出恰如其分的、科学的审计评价。
3.经济责任鉴定较为模糊
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方面认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并不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不是对领导干部的全部业绩进行评价和鉴定。责任鉴定较模糊或不全面、客观,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绩效审计还在探索中,缺乏有效的经验。由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以绩效审计为基础,普遍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效益审计相融合,使经济责任审计面临两难境地。因为在审计过程中,微观经济效益容易确定,宏观经济效益难以把握;经济效益容易确定,社会效益难以判断;当前经济效益容易确定,长远经济效益难以预测。因此,对效益性指标缺乏合理明确的界定,是影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
4.审计结果运用不够透明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效、审计监督的作用,最终要体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如何选择最佳的时机开展审计,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难度较大。审计结果运用与社会期望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离任审计,目前大多数是“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这样不能直接对干部任用产生影响,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在审计成果利用方面,存在审计成果运用上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缺乏制度的保障,有较大的随意性,比如审计结果何时公布、公布哪些内容、以何种形式公布,等等。审计成果的运用与获得审计结果付出的成本不成比例,存在花费较大审计成本取得的审计成果未充分运用,存在新官不理旧帐甚至被一看了之的现象。使好的经验得不到推广应用,存在问题难以整改到位。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开的步伐尚需进一步加大。
5.审计机构自身矛盾日益突显
随着形势的发展,审计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经济总量的扩张、政府投入的不断增加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逐年增多,大大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而且体制、机制转型时期的种种复杂因素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机关人手缺乏,审计人员没有时间充电导致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审计机关经费不足,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基层审计机关受地方束缚和限制太多,责权利不一致,独立履行职责受到挑战;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大量审计工作成果得不到认可和使用;审计人员长期埋头苦干,得不到交流锻炼,挫伤了部分同志的积极性。种种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为才有位,如何克服体制和机制的障碍,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审计,如何保证审计工作与时俱进,任重而道远,审计地位的提升仅从技术层面上改进是远远不够的。
二、深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和改进。
1.健全法律法规,树立绩效审计理念
加快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建设,探索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和方法,树立绩效审计的理念,将绩效审计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考核评议领导干部政绩的评价体系,不断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并力促各级各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决策与管理,争取最佳综合效益。审计人员必须紧紧围绕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三要素开展工作,并逐步扩大绩效审计范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备选一批较为符合绩效审计条件的目标,并从战略角度将微观目标与宏观目标、直接目标与间接目标、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协调和统一起来,建立绩效审计项目库,制定适当的评价标准,出台可操作的绩效审计实施规则,并逐步建立起以绩效审计为主导、传统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工作体制。只有这样,其审计结果才能令人信服。
2.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经济责任审计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通过审计评价、建议采纳等审计成果的运用,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决策水平、管理能力、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提高。评价经济责任是既要注重实绩,又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分清个人责任、集体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清主观责任、客观责任,围绕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政治文明等方面的评价和责任的界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实行审计公告,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是坚持审前公告制度,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和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告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形成立体监督。二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结果公开可以提高审计结果的可获得性,保障了公众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使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发挥作用,有力地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方式的转变。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审计问题的整改,实现审计质量的稳步提高,同时,也为领导作出科学决策和部门执行政策法规提供可靠依据,放大审计结果公告的功能和效用。
4.关注审计整改,重视成果充分应用
审计并不是简单地揭露问题,解决问题和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才是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强化审计问责制,以法制化和制度化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使问责制有法可依,尤其是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的问题、屡审屡犯的问题,必须靠法律法规保证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在扩大审计成果应用上取得新突破,一般任中审计被审对象较为重视,而离任审计的成果利用却不一样。因此,审计应坚持“任中轮审”、“先审后离”的原则,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有人负责整改落实,促进审计成果的应用。审计部门要及时将领导干部的审计情况通报给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廉政档案,在监督、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时审计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5.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审计质量的保证。审计机关要通过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稳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一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思想和政治素质,增强审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随着计算机审计的推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调整,必须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有针对性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养、在职自学成才等办法,不断拓展审计人员视野,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作者为淮安市审计局副局长 注册会计师 李顺英 )